8月1日起,在楼栋停放电动车或充电,罚款

近几年

关于电动车自燃

引发的火灾问题数不胜数

近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了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其中提到:

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车或充电,拒不改正的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来源:工人日报 应急管理部官网)

【编辑:符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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