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鸣钟更新了中国人的时间观念|大明风物

文/寇研(作家,出版了《思奔》《上官婉儿和她的大唐》等作品多部。)

传统古中国的计时方式主要有两种,官方发布的历书和计时器。中国对计时器的创制和使用可谓源远流长,早在原始社会就出现了日晷,夏商时漏壶已得到普遍应用,汉代有张衡的“浑天仪”,唐代有“黄道游仪”和“浑天铜仪”,宋代有“水运仪象台”等等,这类被马克思统称为“自鸣钟”的古代计时器,曾在他的《资本论》中,与“古代四大发明”齐名:中国“手工业时期已经有指南针、火药、印刷术、自鸣钟等等大发现”。

不过马克思所说的“自鸣钟”当是对钟表的一种泛称,和明代西方传入中国的自鸣钟不是一回事。原因很简单,明朝人将西洋机械钟表统称为“自鸣钟”,正是因为它们有“按时自动打点报时”这一功能,很显然,中国古代计时器是没法“自鸣”的。

西洋自鸣钟传入中国,始于明朝中期以利玛窦为代表的西方传教士的“钟表外交”。随着西欧对东方航路的开辟,自16世纪中叶起,西方传教士多次在中国东南沿海一带活动,但因为语言、风俗等原因,他们一度遭到当地政府的抵制。事情的转机在自鸣钟。

明万历十年(1582年),耶稣会士罗明坚将一个带车轮的大自鸣钟献给了当时的两广总督陈瑞,后者“顿时两眼放光”,破例允许罗明坚在当地进行传教活动。传教士们首次见识了自鸣钟的外交威力。几年后,利玛窦来到北京,向万历皇帝进献了两架自鸣钟,其中一架是楼式,高度超过了内殿的房顶,皇帝兴奋之余,命人在御花园专门造了一座钟楼,费金千两豪华装潢,就为了放这架钟表。另外一座自鸣钟是台式的,万历皇帝也宝贝得不得了,搁在卧室早晚听它报时,就像听音乐盒,太后来借,都要藏起来。

传教士们尝到了甜头,从此走马灯似的给皇族、贵族送来一个个自鸣钟,外交活动由此顺利开展。自鸣钟在其中所起的重大作用,连他们自己都说:“通常而言,大部分欧洲货物或是不能引起亚洲人民的兴趣或是无法与同类的亚洲货物竞争。万事均有例外,这个例外便是机械钟表。”逐渐地,随着传教活动在中国民间的深入,自鸣钟也开始为平常百姓接受,尤其在商业繁荣的江南地区。

传统古中国崇尚“耕读”,传统的计时器主要为农业服务。可对农民而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遵循四时更替才是最主要的生活方式,相对来说,现代意义上的时间概念对他们其实是相当模糊的。而对远离稼穑的城市居民而言,要获知一天中时辰的变化,主要仰赖每天官方发布的钟声、鼓声。明代各地晨昏报时的钟声,一般为108声,但城市不同,钟声的节奏会不同。

比如杭州钟声节奏为“前发三十六,后发三十六,中发三十六,声急通工共一百八声息”,而相距仅几十公里的绍兴,钟声则是“紧十八,慢十八,六遍辏成一百八”。可以想见,明朝商人若去别的城市做生意,首先要适应的便是当地的计时方式。西方自鸣钟的运用,不仅校正了各个城市报时方式的差异,而且因其“所具有的整年无顷刻差讹的优越性”,使得计时更为精确,因此更能促进商业的发展。

随着自鸣钟在商业、日常生活中的广泛使用,逐渐引发了寻常百姓对机械钟表的购置欲望,于是从万历末年民间工匠对西洋自鸣钟的仿制开始,南京、上海、苏州等地相继出现了钟表的手工作坊,至清朝中期,已经具备相当规模。即便改朝换代,也未能影响百姓对机械钟表的接纳,自然说明时间观念的更新,乃大势所趋。不过从另一个角度讲,从依赖传统的官方版“晨钟暮鼓”到对机械钟表的占有,或也意味着中国人对时间开启了私人化的历程。想来,这应也是现代意义上的。

【编辑:贺方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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