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首次专项督查市属高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长江日报融媒体10月3日讯(记者王雪)“贯彻上级部署决策中存在形式化、表面化、走过场的问题”“主体责任纪实台账制度落实不到位,记录不规范,有将日常业务性工作内容与廉政纪实混记的情况”……10月3日,长江日报记者获悉,武汉市纪委监委于近期成立专项检查组,首次对武汉市4所市属高校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采取集体座谈、个别谈话、随机抽查、查阅资料等方式检查4所市属高校,并抽查15个二级单位。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组织领导、履行党内监督主体责任、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干部、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夯实教育可持续发展基础等,重点查看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巡视巡察等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上级交办件的办理情况,以及对校园安全、招生入学、科研经费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情况等。

据介绍,经过检查,4所高校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包括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民主集中制等议事规则执行不够规范、执纪监督工作“动真碰硬”力度不够、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等问题。监督检查组反馈意见后,各高校制定了整改方案,要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针对高校整改落实情况,市纪委监委拟采取实地调研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并在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同步了解整改落实情况;同时督促各高校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干部履职尽责管理、资产管理、基建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将强化对检查结果的运用,总结对市属高校监督执纪的工作经验,推动市属高校落实主体责任的规范与实效。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面从严治党对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此次检查以问题为导向,将督促高校党委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保障高校教育健康发展。

【编辑:朱艳琳】

(作者: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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