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就已禁用,这家施工队无视禁令 竹质脚手架现身小区维修工地

施工人员在竹质脚手架上作业,令人捏了一把汗  长江日报记者陈奇雄  摄

长江日报融媒体10月9日讯(记者陈奇雄)  10月7日,家住黄陂区的朱先生向长江日报新闻热线反映,黄陂区横店街一个还建小区维修施工工地上,施工队无视相关禁令,仍在使用已在十几年前就被淘汰的竹质脚手架,且脚手架上没有设置防护网,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管一管”。

朱先生介绍,位于黄陂区横店街蓝星社区的一期还建小区,是一个老旧小区,里面有多栋6层高的楼房。近日,一施工队进驻该小区,负责对这些楼房的外墙进行维修。施工队在施工现场,用竹子搭起了几层楼高的脚手架。施工人员每天爬到这种脚手架上进行高空作业。

10月8日,长江日报记者前往现场看到,该小区多栋房子外面搭建有竹质脚手架,施工工人正站在脚手架上粉刷房子外墙。脚手架上也未加装防护网。

施工队一名邓姓负责人称,施工队是十几天前进场的,负责给这个小区楼房的外墙做统一维修补漆工作。他也知道竹质脚手架属禁用。他个人认为,竹质脚手架搭拆方便,钢质脚手架安全性高,但其架设与拆卸均比较麻烦。考虑到这次需搭建的脚手架只有六层楼高,所以他们施工队就没有使用钢质脚手架,而是用了竹质脚手架。

他承诺,接下来,他们会将竹质脚手架更换为钢质脚手架,并加装防护网。

蓝星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夏女士称,居委会将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敦促施工队做好脚手架整改工作。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张国振介绍,早在2000年9月,湖北省建设厅就发出通知,要求从2000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凡新开工的工程,需要搭设脚手架的,必须使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禁止用竹材搭设脚手架。从2001年1月1日起,在所有工程项目中,一律禁止使用竹脚手架。不具备钢脚手架搭设能力的企业,不得参与建设项目投标。凡不能保证在工程项目施工中使用钢质脚手架的企业,建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

张国振律师称,现在还有施工队利用竹子搭建脚手架,“确实令人感到纳闷与不解”。

长江日报记者将上述施工队仍在使用竹质脚手架的情况,向黄陂区区长专线作了反映。接线人员回复长江日报记者说,将通知黄陂区建筑管理部门与横店街办事处工作人员,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并拿出处理意见。

【编辑  高阳】

(作者:记者陈奇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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