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纳入政府购买公租房管理服务试点,“武汉经验”全国推广

长江日报融媒体10月11日讯(记者廖桥)11日,全国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在汉召开,部署安排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武汉市作为先行先试的成功标杆,在会上率先就“武汉经验”作了交流推广。

11日上午,全国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在汉召开,全国9个省份的住建、财政系统相关代表参会。国家住建部、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提出,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8个省和自治区),被确定为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省份,相应各省份的省会城市原则上都将作为试点城市。

会上,武汉、杭州、成都等8个城市就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进行了发言交流。其中,武汉作为成功探索者,率先发言阐述可供全国参考、推广的“武汉经验”。

武汉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早在2012年,武汉就出台意见,提出“重点组织和扶持一批专业机构进行市场化经营”、“对公租房经营管理费用缺口,按照其实际收取租金总额的一定比例予以补贴”,从政策层面明确了公租房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有偿原则。

2014年,武汉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类公租房客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在确定区运营管理机构后,统一实施保障性住房的运营和管理,并将运营管理细化为资产管理、租赁管理、修缮管理、社会综合管理、物业服务监督、法律法规等6大类37项内容。

与此同时,在公租房运营管理实践中,武汉始终遵循“以区为主,市区联动,机构运营,封闭运行”的原则。目前,全市所有行政区均设立了区级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其中10个区成立了人员和编制到位的区级住房保障管理中心,12个区成立了公租房运营机构。

此外,在价格标准和经费保障方面,武汉已明确小区规模在200套以上的集中型公租房,价格指导标准为72.57元/套,小区规模在200套以内的商品房配建公租房和早期购置的零星房源,指导价格标准为100.85元/套,各区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下调幅度不变,上调幅度不得超过20%。

据介绍,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设筹集公租房项目280余、房源12.22万套,其中政府类公租房9.16万套,交付入住率97%,公租房政策实施之早、建设规模之大、受益人数之多,均居同类城市之首。

【编辑:祝洁】

(作者:廖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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