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学习培训,200余名一线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学法

长江日报7月13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7月13日,武汉市举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学习培训,各区、市直各部门法治工作分管领导及全市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共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全市200余名一线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记者夏晶摄

“某市4月28日出台规定,规定里面涉及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没举行听证5月1日就开始执行,这就是程序上违法了。”培训一开始,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江国华教授,结合行政处罚法新旧条文对照表,从立法目标思考、实际执法影响、法条内涵等方面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进行了全面深刻的分析、讲解,当讲到第11条行政法规对处罚的设定时,江国华教授举了这个例子。

“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涉及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江国华教授一再强调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的重要性。参加培训的一线执法人员听到这里时,纷纷记下重点。

此次集中学法是为了提高执法人员能力,提升执法效能,为有效维护经济发展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长江日报记者夏晶)

【编辑:刘艳】

(作者:夏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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