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盗走的士计价器,索要千元赎金被批捕

一早上班,武汉的哥朱师傅发现车内计价器不翼而飞,还多出一张写有电话号码的纸条。依号拨过去,对方竟要他交1000元才能赎回车上的计价器。朱师傅赶紧报案。8月28日,江汉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捕犯罪嫌疑人黄某、秦某。

据悉,朱师傅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2018年7月21日凌晨,王师傅也遭遇同样的烦恼,更有甚者,他的行车电脑芯片也一并“失踪”。拨通犯罪嫌疑人电话后,对方称已将他的物品藏匿至某处,必须汇款1000元钱到指定银行账户上,账户收到钱后,才会将藏赃地点告知。

“真是令人气愤。”据王师傅透露,发现失窃后,他在心里算了一笔账:如果不接受对方汇款要求,则需要自行购买计价器、行车电脑芯片,包括安装期间的误工费,算起来经济损失不少于4000元,远高于对方勒索的1000元。权衡之下,王师傅无奈地选择同对方讲价至500元,赎回原计价器了事。

据悉,自今年7月中下旬以来,公安机关接到多名出租车司机报案,称其出租车内计价器和行车电脑失窃,犯罪嫌疑人只在现场留下电话号码。受害人向号码所有者支付赎金后,才被告知失窃物品藏匿地点。办案民警通过技术侦查手段锁定作案嫌疑人特征,于7月22日将犯罪嫌疑人黄某、秦某抓获归案。

据犯罪嫌疑人黄某供述,他与同伙秦某在马路上闲逛,伺机选择出租车作案,将车内的计价器和行车电脑芯片偷走后,秦某则负责藏匿东西、联系失主,所留联系电话均为非实名制号码。两人敲诈勒索多名被害人共3000元,然后将钱平分,用于生活开销。目前,涉案金额尚在进一步侦查中。

“犯罪嫌疑人黄某、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八条之规定,以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黄某、秦某。”检察官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若您或您身边的朋友曾遭遇类似情况,请尽快前往公安机关报案,切勿宽纵容忍如此违法犯罪行为。

(作者:谭在龙 朱凛睿 汪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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