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开展“医疗机构消毒效果卫生监督抽检”工作

市总队对武昌医院血液透析室进行卫生监督抽检。通讯员供图

长江日报7月14日讯 7月14日上午,武汉市卫生计生执法督察总队(下称市总队)对武汉市武昌医院内镜室、血液透析室等重点科室及点位进行了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这是今年武汉市医疗机构“四全”(全行业、全过程、全方位、全社会)综合监督检查中的一站。

为进一步保障武汉市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确保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时的粪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指标符合标准,更好地完成2021年武汉市医疗机构“四全”综合监督检查的实施,日前,市总队组织对全市50家医疗机构,含26家综合医疗机构及24家专科医疗机构,开展消毒效果及医院污水卫生监督抽检工作。

市总队对武昌医院内镜室进行卫生监督抽检。通讯员供图

此次抽检主要涉及:医疗机构血液透析用水细菌菌落总数、内毒素;消毒后内镜、内镜终末漂洗水、医务人员手表面、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及医疗机构污水等项目共314个样本的检测,涵盖医疗机构内镜室、血液透析室、污水处理间等重点科室及点位。

此次抽检的技术工作由招标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抽检结果合法有效。截至2021年7月10日,已完成15家医疗机构,91个样本的抽检工作,针对此次抽检结果不合格的医疗机构,执法人员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医疗机构消毒效果不合格,可能导致传染病的流行传播,更可能威胁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如患者使用了消毒不合格的内镜可能造成患者感染肝炎等传染性疾病,如透析病人使用了细菌菌落总数或内毒素超标的血液透析用水进行透析治疗,可能引起发热、头晕等身体不适甚至对身体造成更大的伤害。

市总队对武昌医院重点科室及点位进行取样。通讯员供图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落实好消毒工作各个环节,是每家医疗机构必须做好的基础性工作。同时做好医院污水处置工作,确保医院污水排放时的各个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也是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

对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工作的日常监督,一直是卫生监督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一直以来,市总队组织市、区两级监督机构采取日常监督加专项督察,结合随机监督抽检,不断织密织牢传染病卫生监督防控网,把对医疗机构消毒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常态化监督,忠诚守护江城百姓健康。(长江日报记者张剑 通讯员徐跃 刘军)

【编辑:余丽娜】

(作者: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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