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洪山的精神病人在武昌治病,申请政府免费治疗受阻

长江日报融媒体讯(记者汪洋)家住武汉洪山区的陈先生近日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他的弟弟在武昌区一家商场精神病发作,被送往武昌医院南湖院区治疗。按照相关规定,他弟弟可申请获得政府免费救助,但住院两个月至今,相关政策未落实。医院催促交治疗费,陈先生于是向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求助。

陈先生告诉长江日报记者,今年8月份,弟弟精神病发作后伤到了其他市民,附近派出所接警后将他送到了武昌医院南湖院区进行精神病鉴定,经鉴定为3级,于是留在该院治疗。按规定,他弟弟这种情况符合武汉市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治疗条件,但申请免费治疗的过程却让陈先生犯了难。

陈先生的弟弟平时和他同住,于是陈先生先向居住地社区提出申请,但社区将材料送到洪山区综治办后,工作人员回告称,事发地点在武昌,陈先生的弟弟也是被送到了武昌医院,所以他应该向武昌区申请。

“于是我便投诉反映了问题,随后收到武昌区卫计委工作人员的回复——武昌区规定,户口所在地在武昌区才能享受这项政策。”陈先生说,弟弟的户口在江汉区,但未在江汉区居住,和自己一起住在洪山区。几趟跑下来,申请免费治疗的事仍没有办好。

12日上午,长江日报记者咨询洪山区政府,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后回复称,类似陈先生弟弟这种情况,对社会构成危险的精神病患者,政府财政兜底为他们免费治疗,患者家属可向社区申请,然后经街道反馈到区综治办具体落实。“陈先生弟弟这种情况,事发地、接警派出所以及治疗医院都不在洪山区,他应该向武昌区申请。”

长江日报记者随后向市卫计委反映了情况,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政策为综治部门出台。

陈先生说,医院目前还没有收到治疗费,弟弟暂时还不能出院,但目前向两个区申请都遇到阻碍,希望相关部门能帮忙解决此事。 

【编辑:符樱】

(作者: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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