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额外增设审批条件致企业多跑路,​区行政审批局:整改!

长江日报7月29日讯 市民办理营业执照时,需要在街道开具《企业住所证明》,但不少街道额外增设审批条件,导致市民多跑路。7月29日9时30分,“双评议”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访谈暨上线答网友问活动举办第十场,针对这一网民反映强烈的问题,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钱拥军,东西湖区走马岭街道办事处主任肖四清作了回应。

图为访谈现场。长江日报记者杨涛 摄

今年3月份,市民刘先生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反映,他在走马岭街政务中心办理营业执照时,被告知需要开具《企业住所证明》,该证明需要街道办事处盖章确认,但是他找走马岭街道办事处时,走马岭街道办要求他自行前往社区盖章,他按照街道办的要求,来到社区服务中心时,却得知大队书记出差了。

开具《企业住所证明》时被额外增设审批条件并非个例。今年6月,在东西湖区泾河街,一市民在该街道办开具《企业住所证明》时,工作人员本应该直接开具该证明,却要求市民先前往社区出具相关证明,导致市民多跑路,被扫码评价“不满意”。 

对此,东西湖区走马岭街道办事处主任肖四清表示,这个证明应该是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落实到位,而不是让办事市民自己跑腿。这个案例,自己也是第一次听说,直播访谈结束后,街道会认真排查类似问题,积极整改,避免额外增设审批条件的问题再次发生。

主持人提问,多个街道在开具《企业住所证明》时额外增设审批条件,对于街道办经济类审批的业务指导,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是否有责任?

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钱拥军说,东西湖区将个体户、食品、餐饮等许可下放到街道一级就近办理的地区,但是在下放后,日常的集中培训力度不足,对业务流程和要求讲解不够深入,窗口人员业务水平提升有限。区行政审批局将坚持常态化开展“就近办”项目的培训工作,随机抽查街道就近办点位的工作情况并进行通报整改,确保就近办项目的整体服务质量。(长江日报记者杨荣峰 孙笑天)

【编辑:邓腊秀】

(作者:杨荣峰 孙笑天 杨涛)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