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管,对违规行为1个工作日立案查处

长江日报8月4日讯 4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对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资、防汛救灾物资等重要民生商品、大宗商品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持续稳定。

方案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切实绷紧疫情防控时期价格监管的责任之弦,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大对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资、防汛救灾物资等重要民生商品、大宗商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有力惩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市场物价稳定和正常交易秩序。

具体措施包括约谈重点企业、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强化案件查办、快速处置举报投诉、加强综合监管等举措。

方案要求,采取集体或个别方式约谈相关重点企业,下发提醒告诫函,督促提醒其依法诚信经营。方案下发之日起,不间断组织开展对商超、农贸市场、果蔬市场、药店、电商平台、社区团购平台等相关市场主体的日常巡查,及时监测、了解市场供应和价格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生产者或经营者是否存在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对12315、12345、新闻媒体、价格舆情等反映的信息,积极响应、及时反馈。对有准确市场主体及地址信息的,相关价格监管工作人员要在收到线索的2个工作小时内,现场核实情况并及时反馈线索来源提供方。对价格违法行为属实,需要立案的,1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查处。

强化案件查办,营造有力震慑态势。对异常涨价、跟风涨价行为,一律在发现线索后的第一时间公开约谈相关负责人;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价格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罚;对查处的价格违法案件,一律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切实做到“快”:快发现、快立案、快曝光,“严”:严要求、严标准、严处罚,“狠”:狠落实、狠惩治、狠到位。

市场监管配合发改、商务、农业等部门,统筹运用政策宣导、提醒告诫、行政约谈、巡查检查、监测预警、行政处罚等多种手段,打好监管组合拳,注重发挥市场主体、行业组织和消费者的社会共治作用,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充实价格监管网格员队伍,实现大型药店、农贸交易市场及大型商超监管全覆盖,24小时全天备勤,连续作战。

从即日起,市市场监管局将成立多个督导组,对各区价格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督导,重点督导价格举报投诉件办理、重点案件查办等。(长江日报记者刘睿彻 通讯员王丽华)

【编辑:张玲】

(作者:刘睿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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