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将对这10家国有企业开展政治巡察

长江日报融媒体11月16日讯 16日,武汉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对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和区级交叉巡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据了解,本轮巡察是对国有企业开展集中巡察的第二轮。市委五个巡察组将于11月下旬分别对武汉港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新港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武汉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商贸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碧水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出版集团公司、武汉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园林绿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10家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巡察重点是党委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通过巡察着力发现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重点检查国有企业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重点检查国有企业党组织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重点检查国有企业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

同时,在前期两轮试点的基础上,本轮区级交叉巡察将实现全市13个区全覆盖。此项工作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市委巡察办顶层设计,坚持“人员组织委派”和“主体责任不变、工作机制不变、工作流程不变”的总体原则,实行巡察地域工作回避,最大限度减少区域范围内人情干扰、监督乏力的问题。各区负责选派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巡察干部,组建3个巡察组,由市委巡察办安排到另外一个区,由接收区的区委授权,对接收区具体实施巡察工作。巡察组由被巡察区的区委巡察办统一管理,对被巡察区的区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市委巡察办的统一协调指导,巡察报告报市委巡察办备案。本轮巡察时间为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进驻巡察的各区做到同步确定单位、同步组建队伍、同步动员部署、同步驻点巡察。(记者王雪 通讯员吴琳 王振 陶涛)

【编辑李露】


(作者: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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