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开发商以主题公园之名,变相开发“地产公园”

长江日报冯海宁

记者近日调研了解到,主题公园近年来虽取得长足发展,但暴露出的利润低、风险高,变相开发房地产等一系列新问题不容小觑。不少开发商在建设主题公园的同时,以主题公园之名行地产之实,比如依靠开发高端度假别墅和豪宅及高端公寓等获利。(11月16日《经济参考报》)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主题公园数量达到2500多家,其中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有300家左右。这种公园虽说丰富了旅游文化生活,也为经济增长做出一定贡献,但据说70%的主题公园处于亏损状态,20%营收基本持平,只有10%实现盈利。这让人对“主题公园热”有些担忧。

担忧之一是,部分主题公园最后有可能变成烂尾工程,烂尾10年以上的项目在国内已经有不少,造成土地等资源浪费。担忧之二是,部分主题公园会异化为“地产公园”,有的在亏损之后有可能“变身”房地产项目,有的则在建设之初就以主题公园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

当部分主题公园变成房地产项目,很可能改变了部分旅游用地用途。譬如,某些开发商把主题公园中的农用地、未利用地当成建设用地开发成商品房,这不仅会影响城市规划,造成土地利用紊乱,还有可能导致购房纠纷。换言之,主题公园异化为“地产公园”可能带来很多麻烦。

还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开发商把主题公园开发为高端度假别墅、豪宅、高端公寓等,这显然突破了“别墅禁令”;再如,开发为豪宅,很有可能拉高城市平均房价,影响市场预期,与房地产调控政策意图相悖。

也就是说,主题公园只有开发为旅游文化类项目,才符合其定位。以主题公园之名行地产之实,等于是“挂羊头卖狗肉”,欺上瞒下。而且,某些开发商有可能以很低的成本拿到主题公园用地,当这些土地上长出的不是旅游文化类产品,而是房子,显然也会给财政收入造成损失。

据说上海迪士尼乐园开园以来,无论是“吸金”还是“吸睛”均达到预期,这给了不少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搞主题公园的信心。但规划、投资这类项目的前提是要有真正的旅游文化产品。从预防角度来说,必须严把审批关,把是否有过硬的旅游文化产品作为审批主题公园的前置条件。

原标题为《主题公园不能 异化为“地产公园”》

【编辑 华智超】

(作者: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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