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外套都“变色”,原来是为了偷手机

惯盗刘某指认盗窃作案现场 警方供

长江日报融媒体11月22日讯 近一段时间,刘某经常驾驶无牌摩托车从孝感往返武汉东西湖区。和其他人不同,在每次行车过程中,刘某身上的外套颜色总是不同。11月22日,东西湖警方通报,夜间专门从孝感赶到东西湖到网吧盗窃熟睡上网人员财物的刘某依法被刑事拘留。

10月30日凌晨2点,刘某驾驶红色豪爵牌两轮摩托车从孝感出发,经过数十公里来到东西湖区吴家山,随后利用手机导航功能,找到吴家山街六顺路上一家网吧,并将在该网吧座位上熟睡的一名方姓网民的手机盗走,手机价值3700元。

事后,刘某改头换面,从湖北孝感老家乘坐城际列车到武汉市武昌区广埠屯以400元的低价将手机销售。第一次得手后,刘某不断更换不同颜色的外套,隔三差五驾驶豪爵牌两轮摩托车从孝感到东西湖作案。据统计,从10月底至被抓获,刘某作案达10余起,涉案财物达5万多元。

盗案频发,吴家山派出所迅速组织夜巡民警罗巍等人进行抓捕。通过对多个案发网吧走访及调看治安视频资料,民警发现,案发时段有一位着不同颜色外套的男子进入网吧,盗窃熟睡网民手机及钱包后匆匆离去。民警追查其行踪,发现“变色”男子每次盗窃作案均驾驶一辆红色豪爵牌摩托车。

考虑到男子在吴家山街六顺路作案较多,民警罗巍等人在此布控守候。11月22日凌晨3点,民警在吴家山六顺路网吧一条街布控守候时,一名身着灰色和黄色两种颜色羽绒服外套的男子驾驶一辆红色豪爵摩托车来到一家网吧门前,男子随即进入其中寻找盗窃对象,被民警罗巍一个猛扑擒获归案。

办案民警介绍,有着大专文化程度的刘某曾因盗窃犯罪被武汉青山区法院判过刑,准备多套不同颜色的外套衣物是防止被警方及手机失主认出。(记者姚传龙 通讯员丁其刚 丁珮)

【编辑:朱佳琪】


(作者:姚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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