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从1600亩到4600亩的故事,沙湖得失之辩显示城市绿色发展自觉

长江日报记者郑汝可采访李皖(右) 长江日报记者郭良朔 摄

美丽沙湖 长江日报记者胡九思 摄

2016年3月21日,《长江日报》头版头条刊发报道《3000亩沙湖湖面“失”而复“得”》,独家挖掘在武汉历史最大规模的城市发展建设阶段,沙湖水域面积在规划中从1600亩扩至4600亩的故事,用事实回应了“沙湖填湖”质疑。

从“差点只留下今天的三分之一”,到“3000亩在大建设期被守住”,再到“交给未来的不止是4600亩湖面”,沙湖失而复得的故事,见证了武汉建城史从“向湖要地”到“寸湖不减”的历史转变,显示武汉绿色发展、生态文明从理念到实践的坚持。

回访

十几年了

这个故事从未被披露

从1999年《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1600亩,到2010年总规的4600亩,再到现在的湖面面积一寸不减,这是报道所展现的沙湖治理事实全貌。

新闻线索的获得,源于市里召开的一次会议。当时在长江日报城建部工作的记者张晟回忆,参会的一位报社老领导捕捉到这一线索后,敏锐意识到这里面一定有故事。很快,编辑部成立报道组,由王亚欣、罗京、张晟3位年轻记者参与报道,从确定选题到最终见报,只用了不到一周时间。

长江日报编委李皖负责这篇稿件的修改、编辑工作。他回忆,新闻事实的存在只是报道的一个客观基础;而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当时全国不少城市都出现了因暴雨引发的内涝,大家开始反思城市建设侵占湖面的问题。作为“百湖之市”的武汉,一时间成为舆论焦点。

李皖认为,沙湖成为报道聚焦,有着历史的必然性。最近百余年历史中,沙湖水域曾3次大面积缩减,分别是1907年修建粤汉铁路湖北段;新中国成立后,修筑和平大道、中北路等干道,均填湖而建;1995年,长江二桥通车。而这每一次,都是武汉城市发展过程与路径的折射。

与此同时,李皖说,围绕沙湖产生的各种矛盾一直很尖锐:一方面,城市要发展、要扩张、要建设;另一方面,处于城市中心地带的沙湖,成为“湖”与“城”博弈冲突的焦点。

面对“冲突”如何破题?动笔前,张晟曾与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负责人一同,用一下午时间沿着沙湖环湖路步行,实地查看沙湖岸线。身临其境,对方指着沙湖大桥告诉他,如果当年规划不改,面前的这座大桥东侧湖面将消失殆尽。

而后,通过在市水务局法规处等地的采访,张晟了解到,武汉市在湖泊保护上其实走在了全国前列。但十几年了,这些故事从未被披露。

王亚欣也有类似感受。她举例说,2000年左右,沙湖公园修建过程中,引来众多投诉——市民不相信,质疑沙湖“被填湖”。而实际上,修建湖泊公园是为湖泊水域打牢保护圈。

湖泊不应被侵占

武汉开始有了一种自觉

李皖还记得,上世纪90年代初,大学毕业后他来到武汉,想象着“走在沿江大道,看着巍巍长江穿城而过”的壮丽场景。到了却发现,在武汉“看”不到江——整个江岸遍布工厂、码头。

武汉曾填湖建城的历史,包括规划中“沙湖周边被划定为新的商业中心”的事实,报道中都一一呈现,并未刻意回避。在这座城市生活久了,李皖逐渐理解,这一细节的客观表达,实际上正印证了武汉城市发展的特殊性。

历史要用发展的眼光辩证看待。李皖认为,武汉的城市发展史,是一部理水营城的历史,也是与水抗争共处、建立美好生活的经验史。历史上,长江江水的冲刷与泥沙淤积,诞生了武汉的雏形;改革开放早期,武汉大规模城建延续了历史的脉络逻辑,在对水土的整饬中塑造出城市的基本格局。

到了2000年前后,随着城市大建设大发展,经济不断跃升,城市面貌不断改善,“有可为,有不可为”的生态发展理念被提上议事日程。李皖说,修改总规,留下并守住已经从规划图上失去的3000亩沙湖,划定城市基本生态线,就是这种“城市自觉”的集中体现——湖泊不应该被侵占,百湖之城要“还水于民”。

“这是武汉历史上最大的转折。”他认为,从近代工业化城市,到重工业城市,到改革开放的全面崛起,复兴大武汉奋斗目标的提出,当时的武汉,正处在从快速发展到高质量发展的关口。在这样一个时间节点,人和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水不再只是生产需求,而是这座城市魅力和品质的一部分,是人民美好生活期待的一部分,“沙湖的故事,是一个投射和缩影”。

当年的“失”

带来更高质量的“得”

沙湖湖面“失”而复“得”,“失”的是什么?

稿件中,王亚欣曾算过一笔经济账:3000亩如果按2010年地价换算便是101.36亿元,几乎为当年GDP总量的1.8%。李皖说,实际上远远不止——地价只是一小部分,这块“地”可能带来的商业、经济效应,包括便捷交通的乘数效应,是非常巨大的。

但他认为,从这些年的发展来看,正是当年的“失”,带来了如今更高质量的“得”。如今,与沙湖相连的楚河,开发出新的商业区,成为城市地标性建筑,经济体量并不小。每到晚上,游客乘船从楚河汉街游至东湖,感受城市的夜色斑驳,也成为热门项目。李皖说,当年的万亩沙湖,某种意义上在慢慢“恢复”。两湖联通,一水相连,带来了更开阔的视野和湖光山色。

也是在2016年,当年10月,《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调整基本生态控制线需走法律程序”“生态底线区实行最严项目准入”等内容被写入,这是全国首部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地方立法。去年12月底,东湖绿道二期建成开放,与一期扣环成网,总长超100公里。近两年,经过不懈治理,东湖水质达到40年来最好水平。

故事不止于此。今年9月,武汉市首次公开招募61个重点河湖的“民间河湖长”,报名热烈——受益于“大江大湖”之城的人们,想要成为更好的江、更好的湖的维护者。

土生土长的武汉人王亚欣说,小时候,从沙湖骑着自行车到东湖,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湖泊就像乡愁。她曾专门跑到沙湖公园去采访市民,这些“新沙湖人”创作歌曲,描绘的是夏可摘荷、冬可观鸟的儿时图景。

如今,李皖偶尔会抽空去汉口江滩走走。站在公园里的亲水平台,巍巍大江近在眼前,岸边有草长莺飞、潮起潮落。他说,这几年,常在朋友圈看到大家刷屏武汉的蓝天白云,晒东湖绿道的日出日落,“一个报道变成了历史,现实在报道后留住了乡愁”。

原稿节选

3000亩沙湖湖面 “失”而复“得”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武汉市湖泊保护举措受到肯定。众人的关注,勾起了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杨维祥的回忆。

杨维祥经历过武汉近两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昨日,在沙湖畔,他拿着武汉市1999年和2010年两版“城市总体规划图”,讲述了沙湖3000亩湖面“失”而复“得”的故事。

杨维祥说,1993年开始编制《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1999年批复)时,长江二桥正在建设中,正是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急剧增长的时期。他回忆,当年编制规划时,对于沙湖的控制范围,争论不一。当时,规划中的武汉内环,未见其他可供开发的大面积地块,沙湖成了中心区唯一可以腾挪的空间,沙湖周边被划定为新的商业中心。因而,规划中将沙湖控制面积定为1600亩。

这一轮规划1996年编制完成,在等待批复的过程中,武汉经历了1998年的大洪水,严重内涝,填湖造地的弊端引起讨论。大家认为,以前城市发展过程中湖泊遭到过度填占,蓄水能力大不如前,给城市未来发展带来隐患。

武汉自古以来传统的城市化路径,进入谨慎期。市水务局法规处相关负责人回忆,1999年,分管农业和水利的市领导要求对武汉湖泊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市政府。报告提出,对湖泊的管理思路要创新。

同年,湖泊保护立法工作启动,2002年3月,《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部湖泊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彻底转变了湖泊的概念:它从可供开发、建设的土地变成了珍贵的自然资源,需要严格保护。

2004年,《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2010年批复)开始编制,杨维祥介绍,在新的历史背景下,2010版总规严格按照沙湖水面实际面积进行规划,控制湖泊面积为4600亩,比1999版总规多出3000亩。同时,将沙湖至东湖连接区域划为低密度区,这为后来东沙连通工程、楚河汉街的兴建创造了条件。

2009年世界湖泊大会在汉召开,武汉市提出,个性是湖泊的魅力所在,人文是城市湖泊的核心品质。武汉着力于打造“人文湖泊”,促进人与湖的和谐共生。

这一年,国家发改委批复了《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总体方案》,东湖与沙湖连通工程率先启动。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处处长张晓达说,正是因为当年保留了沙湖的湖面,使东湖与沙湖连通工程成为可能。

两年后,东湖沙湖连通工程完成,都市泛舟成为现实。

2012年,沙湖公园基本建成,一同建成的还有东沙绿道示范段一期。这条绿道串起沙湖公园、楚河汉街、放鹰台、武汉大学、东湖磨山、东湖梨园、省博物馆等城市明珠。

2013年6月,武汉提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十不”理念,明确要求不能填湖,不能环湖“铁桶式”开发,不能把湖岸线建成有钱人的私家花园。

5个月后,谋划“第二个百年”的武汉2049研讨会提出,决定子孙命运的,不是我们建了多少工程,而是能否为后人留下足够的生态养育空间。4600亩沙湖将是当代武汉人穿过历史、留给未来的馈赠。

原载《长江日报》2016年3月21日一版

长江日报记者王亚欣 罗京 张晟

记者手记

“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

“岬是指山旁向水里突出的陆,原来的螃蟹岬就在沙湖旁;而墩是指土堆,武汉过去洪涝灾害频发,古人往往垒土为墩聚落,比如天门墩、鄂城墩。”

回访《3000亩沙湖湖面“失”而复“得”》一稿的过程,更像是对武汉建城史的一次再认识。

李皖老师谈到,在发展的某一个阶段,随着历史的时过境迁,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人,也慢慢失去了辨认城市特点的机会。

一座城市的独有特点和记忆,被誉为“乡愁”。在发展的路上,“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需要一种定力。

1998年,长江发生全流域性大洪水。灾害让武汉这座城市开始了对发展路径的反思。

2002年3月,《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部湖泊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彻底转变了湖泊的概念:它从可供开发、建设的土地变成了珍贵的自然资源,需要严格保护。

《武汉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武汉市防洪管理规定》等地方性法规也相继出炉,“不能填江、不能填湖、不能环湖铁桶式地开发”等规定成为铁律。

2016年是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当年1月5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在重庆召开,“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声音响彻江湖大地。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3000亩沙湖湖面“失”而复“得”》报道,回望的是武汉理水营城的历史,也展望着“江湖相济、湖网相连、人水相依”的未来。

生态文明建设是最普惠的民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显现的成果也浸润于日常。

2017年6月,青山江滩正式对市民开放。当年被洪水一遍遍冲刷涤荡的堤外,如今被誉为“武汉看晚霞最美的地方”。

昔日的码头、工厂已不见踪影。夕阳西下,“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成为武汉人最美的乡愁。

长江日报记者郑汝可

【编辑:叶子】

(作者:郑汝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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