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融媒体11月28日讯(通讯员吕秋雯 徐彩云)2017年1月6日,十堰的陈先生在富德生命人寿投保了富德生命人寿康健无忧,重疾保额13万,住院费用补偿保额1万。2018年9月16日,陈先生因糖尿病在十堰市太和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共花费7000左右。因花费金额不多,陈先生并没在意之前有投保过富德生命人寿的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后来陈先生在家人的提醒之下,他立即向公司报案。接到报案后,富德生命十堰中支理赔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客户,并协助客户准备理赔所需的各项材料。2018年10月10日,陈先生正式向公司申请理赔。理赔员经过调查核实后,在申请理赔的第三个工作日即做出理赔决定:根据保险合同条款,一次性赔付5690.8元。
5690.8元的理赔金额对于陈先生来说,虽然不是巨额理赔款,但也在陈先生生病期间送去了温暖。陈先生收到理赔款时,非常感谢理赔人员,口中一直念着:"富德生命服务好、理赔快、值得信赖。”
【编辑 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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