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打了30多个电话,帮他要回8万赔偿金

长江日报8月26日讯 农民工高某在某项目工地作业时受伤。他找项目方索赔遭拒。洪山区张家湾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人民调解员介入调解,打了30多个电话,成功帮他拿到了8万元赔偿金。

工作站人民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资料图)通讯员 栗付云 摄

高某是重庆人。2020年8月25日,他在武汉市洪山区某项目工地作业时,左眼被钢筋砸伤。就赔偿一事,高某数次找项目方协商,但项目方一直以不是自己的责任为由拒赔。

2020年11月,高某前往张家湾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向调解员求助。调解员立即引导高某按照法律程序做伤残鉴定,并马上联系项目方,确认高某与项目方的劳动关系及法律事实。经鉴定,高某泪小管断裂,构成十级伤残。

调解员考虑到当时天气已冷,高某与其妻子均有不同程度残疾,行动不便等情况,就采用电话沟通方式调解高某与项目方的纠纷,尽量让高某少跑腿。5个月后,经过10多次调解,高某收到了项目方支付的全部赔偿金8万元。在此期间,调解员共给纠纷双方打了30多次电话。

高某回忆说,每次调解员给他打电话时,都很客气,总是先问他的伤势恢复情况,及问他找到新工作没有;然后详细地给他讲解法律法规知识,并把他可能获得的赔偿金数额计算方式告诉他;最后劝他要合理合法提诉求……“调解员的工作态度感动了我,我相信调解员能够公正公平地调解这个事。”

项目方负责人称,调解员给他打电话时,既指出项目方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指出高某的赔偿请求是合理合法的。如果项目方拒绝调解,高某就会走诉讼途径,项目方也会因此陷入“既耗时又费力”境遇中。项目方被调解员说服,愿意给予高某相应赔偿。

该工作站调解员介绍,为了便民利民,利用电话联系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让信息“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使很多纠纷获得及时快速化解,有效地维护弱势群体的法律权益,为区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仅今年以来,他们工作站就已接待群众来访300余人次,受理矛盾纠纷42件,其中利用电话调解的纠纷占比超过50%。(通讯员栗付云 沈文琪 长江日报记者 陈奇雄 夏晶)

【编辑 刘艳】




(作者:陈奇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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