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探索基层治理 让移风易俗有内生动力

长江日报杨于泽

民政部日前要求,全面推进婚俗改革,倡导简约适当的婚俗礼仪。一方面是用庄严神圣的结婚登记颁证仪式,代替大操大办的婚礼仪式;另一方面,利用农村基层组织,把办婚礼的流程、数额等等,以村民公约的形式固定下来,通过农村的红白理事会来给予规范。

推动婚俗改革,很有现实针对性。近几年,部分农村地区结婚彩礼越来越高,一些农村家庭因为结婚背上巨额债务。这里边有女方索要彩礼的,也有男方炫富式主动用担子挑着人民币“上门”的。部分地区“闹洞房”也有走向低俗化的趋势,败坏了社会风气,甚至将洞房当成猥亵的法外之地。另外,参加婚宴的“份子钱”也将一些年轻人压得有苦难言。与此有关的负面新闻越来越多,公众意见越来越大,人们希望看到改变,这种改变的愿望很迫切。

移风易俗是一种社会共识,作为口号已经提出几代人了,但如何“移”与“易”至今仍然是一个问题。风俗处于传统、文化与社会治理的交叉地带,把它当作文化范畴,政府部门不管不问,它就很可能以“恶俗”的形式长期困扰我们社会;如果公权力直接强势干预,比如近两年一些地方基层出台文件,给宴席设置行政许可、规定宴席桌数和礼金的上限等,又会出现过度干预的倾向,或者存在治标不治本的弊端。

如果我们运用社会治理思维,移风易俗则可以开辟新的路径。风俗具有某种稳定性,原因在于风俗是社会内生的。移风易俗,必须把社会动员起来,调动社会成员本身的积极性,对风俗进行合宜的改革。而基层社会治理正是以基层党建为引领,多种主体通过合作、对话、协商等方式,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生活进行引导和规范,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在作为社会治理目标的移风易俗中,政府明确移风易俗的目标,而一些群众组织身居“一线”担当此任,上承政府目标意图,下接基层民意和呼声,将办婚礼这个流程、数额等通过村规民约的形式固定下来,把大家移风易俗的愿望和要求表达出来。通过治理,新风俗不是政府强加给社会的,而是由社会内生出来的。

包括红白理事会在内的群众组织,如何成为重要参与方,有效发挥作用,需要认真研究与探索。红白理事会之类组织早就存在,但由于人口流动,在一些地方名存实亡。社会生活像一条永远流淌的河流,风俗将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持续地表现出来,社会治理必须持续地存在。群众组织不是政府,但它应当可达可求,这是群众组织参与移风易俗的前提条件。

基层治理还必须投入必要的资金和资源,否则移风易俗以及其他基层治理都是一句空话。一方面要让人们把红白理事会这类组织真当回事,另一方面要使参与人员有责任感也有成就感。这将是一个探索的过程,也是基层治理的魅力所在。

【编辑 杨京】


(作者:杨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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