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防沉迷,游戏企业首先责无旁贷 | 长江评论

长江日报评论员常少华

国家新闻出版署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 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要求严格限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时间。这项通知态度很鲜明,主要是对网络游戏企业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今后,网络游戏企业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20时至21时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时服务,其他时间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并要严格落实网络游戏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和登录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实名注册和登录的用户提供游戏服务。

在解决未成年网瘾的问题上,人们容易首先想到的是,学校要怎么教育,家长要怎么负起责任(点击蓝字看相关报道),常常忽略提供游戏产品的企业也得负起相关责任,而且企业的社会责任必须得到强化。

网络游戏是产品,但这项产品所带来的影响,不只是针对玩家的游戏体验,还有可能会产生的各种社会影响。游戏本身没有好坏的性质界定,但如何认知游戏、如何玩游戏却是有对错的。所以,企业在设计和提供游戏服务时,不止要考虑游戏作为一款产品如何吸引消费者,还要认真对待游戏产品的社会性,不断反思评估产品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通过优化游戏设置和提供分类服务,让产品符合情理和道德,为社会提供真正意义上的好产品。

不同人对游戏的自控力是有差别的,成年人玩游戏都难免上瘾,何况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还在读书阶段,一旦游戏成瘾,会对身心带来很多坏处,想要戒网瘾更是困难。网络游戏企业有能力也有责任限制好未成年人玩游戏,引导他们在不沉迷、不耽误正事的前提下娱乐。这会提升企业的社会声誉,对游戏行业有序健康发展有长远好处。

如果任由企业放胆逐利而不用考虑其社会后果,通过显性或隐性手段诱导未成年人上瘾的游戏产品只会升级越快、数量越多,形成激烈竞争的游戏市场,令更多未成年人深陷其中。“贪玩”是人的本性,而企业在游戏开发上不能利用人性弱点。通过政府的严格监督,企业做到让游戏在未成年人的世界里适时“消失”,防沉迷的家校教育才能发挥更大作用。

【编辑:丁翾】

(作者:常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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