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发放津补贴,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兼会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江日报融媒体12月9日讯 9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纪委获悉,因违规发放津补贴,一名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兼会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石新,201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7月任硚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兼会计,2017年7月至今任硚口区公费医疗办公室副主任。

2014年7月至2015年8月,石新在担任硚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兼会计期间,在无相关文件依据的情况下,经核算,以“加班费”“科主任津贴”等名义分13笔向在编人员违规发放津补贴共56100元。上述津补贴已全部予以清退。

办案人员介绍,石新身为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担任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兼会计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石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也被问责处理。(记者王雪 通讯员丁阳 齐阳 郑朝晖)

【编辑:朱艳琳】

(作者: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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