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亿流水十年“被揩”2400万,法官核账三千笔,帮企业全额追回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9月3日讯(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杨旖旎)“如果没有这笔巨额资金,公司一大半的业务都要暂停。”9月2日,长江日报记者获悉,在法官帮助下全额追回2400万被侵占资金后,东湖高新区某公司负责人日前专程来到法院送上锦旗和感谢信。

某公司为东湖高新区法院送锦旗。通讯员杨旖旎摄

该公司财务总监孙某任职20多年,是见证了公司从小做大的元老,深受公司负责人赵某信任。据赵某介绍,他和孙某住在一个小区,平日感情非常好,这些年他一直把孙某当亲兄弟看,谁知对方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产。事发后,经公安机关查实,十年间孙某侵占公司资产2400多万,银行流水达9个多亿。

东湖高新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发现该案涉及上十年的账目,要一笔笔核对,算下来有3000多笔。还涉及股权纠纷,如果一判了之,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了查清侵占数额,法官花了1个多月逐一对账。

据办案法官王友回忆,其中有一笔105万元的转账是从孙某银行账户转账出去的,但是这个账户日常也在给公司用,究竟是他个人借贷还是公司给股东的分红很难界定。为了弄清楚资金的性质,办案人员前后花了半个月,分别联系了远在广东的前股东、离职的出纳、公司以及被告人的律师。“经过多方核实,认定为孙某侵占公司资金和股东进行个人借贷。”

据了解,案件审理期间,法官采取“刑事判决+民事调解”的办案模式,在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同时,逐一核对涉案账户、资金性质,确定退赔金额和方式,对资金流向穷追不舍、顺藤摸瓜,千方百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同时,将公司与孙某之间的公司股权纠纷一并解决,确保涉诉企业零成本从纠纷中解脱出来。

办案过程中,法官发现被告人及其家属有主动退赃或代为退赃意愿,积极促成双方和解,并将退赃情况作为重要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退赃当天凌晨2点,双方终于达成刑事、民事赔偿和解协议书,被告人家属代为退赔被害单位全部经济损失。

在这起职务侵占案中,东湖高新区法院判处孙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为企业追回全部赃款及其他民事赔偿款共计2500余万元。

【编辑:刘艳】

(作者:耿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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