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房租、补贴线上交易,这个区出台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9月3日讯(记者汪峥 通讯员田勇) 3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江夏区政府获悉,该区已出台《江夏区支持中小微企业疫后重振稳健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支持区内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快弥补新冠疫情造成的经济损失,促进区域经济向好发展。

据悉,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共十条,涉及减免企业房屋租金、提供纾困专项资金、支持电商产业发展、鼓励发展线上经济、支持本土企业拓展市场、实施企业减负稳岗扩就业等十方面政策。

其中,在减免企业房屋租金方面,措施提出,对承租各类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1年免收3个月房租;鼓励区内村级集体所有制工业园区,参照国有资产类对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房租,区财政将按照租金不超过减免总额50%给予补助。

在企业营运资金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不含房地产、金融和类金融企业)2021年新发放贷款(含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将按照单户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额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给予贴息。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2021年新发放贷款,按照单户不超过50万元额度比照执行。

此外,该区还将设立1亿元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应急资金,优先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续贷需求,并要求实际应用中,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放款。

同时,该措施还提出,支持餐饮、商超类商贸服务企业品牌拓展、多元发展,对疫情期间(2021年8月-10月)线上月交易额达到10万元的,按线上交易总额的1.5%给予补贴,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编辑:胡之皓】

(作者:汪峥)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