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随迁武汉,有购房资格吗?来看标答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9月4日讯(记者李爱华)父母随迁落户到武汉,有购房资格吗?组合贷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近日,多位市民在武汉城市留言板留言,咨询有关房产的一些问题,相关部门均及时给予了回复。

市民:本人住在武汉华侨城,父母随迁落户到武汉,现想购买住房自住,户口与子女在一个户口本上,子女名下已有两套以上住房,父母有购房资格吗?

东湖风景区:区建设局回复表示,根据武汉市购房资格核查管理政策,父母是本市户籍且在本市无房产,可享有武汉市购房资格,购买两套住房。子女已成年与父母为两个家庭,所以子女名下房产不影响其父母的购房资格。

市民:我今年3月份在汉阳四新贷款购买了住房一套,首付款已交,银行贷款已下,合同已签订完毕。但是开发商现在没有给开购房发票,理由是明年交房的时候再开。请问这合规吗? 

汉阳区:经汉阳区税务局调查核实,开发商会在交房的时候给开正常税率发票。如业主需要,可找开发商所属售楼部先行开具增值税零税率发票,然后在交房时换取正常税率发票。 

市民:我是江岸区星悦城五期棠颂的业主,最近了解到我们五期即将办理房产证,我在买房时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组合贷。请问我去办理房产证时,组合贷的情况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江岸区:经区规划局查询,当事人房屋有贷款,可先联系贷款银行,持期房抵押证明、产权人身份证原件、购房合同、权属证明等一套办证资料到江岸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市民:我2018年在蔡甸区婚前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房产,现在不动产权证已经办理下来,婚后想加上配偶的名字,需要怎么办理和需要哪些资料?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可以加上配偶的名字。因您的贷款尚未结清,不动产上设有抵押权登记,需联系贷款银行,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证书夫妻增名登记的同时,会同贷款银行一并申请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手续(两个登记一并办理)。不动产证书夫妻增、减名登记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申请。所需资料如下: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4.夫妻双方财产约定书;5.婚姻状况证明;6.依据申请人实际情况需提交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收取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件。不动产抵押权变更登记需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所需资料如下: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登记证明;4.不动产权属证书;5.抵押权发生变更的证明材料;6.依据申请人实际情况需提交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收取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件。您可以准备好相关申请资料,会同相关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申请不动产登记。具体办事指南可以关注武汉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武汉不动产登记网查询。 

市民:我名下有一套房产,是婚前以我的名义购买,目前有贷款140万,现需要和配偶离婚,由另一方继续供养房产。配偶计划以自有资金还清我名下房贷140万,让我析产给他。请问析产手续流程是什么?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及办理周期是多长时间?

江岸区:经查询,当事人房屋有贷款,可先结清贷款或由贷款银行出具同意变更产权人的情况说明后,双方持身份证原件、离婚证、离婚协议等资料到江岸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综合窗口办理即可。离婚析产办理时限为一个工作日。

【编辑:丁翾】


(作者:李爱华)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