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最低年薪标准首次写入集体合同,将推进到更多行业和区域

集体签约现场 白爱萍 摄

长江日报融媒体11月28日讯 武汉市出台大学毕业生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大学生们反响热烈,欣喜之余他们最关心的是新政如何落实落地。28日,武汉市总工会、武汉市人社局会同市国资委、市工商联等单位联合举办“部分企业新进大学毕业生最低年薪集体合同首批签约仪式”,共有50家各类企业的100多位企业家、职工代表及新留汉大学生代表参加签约仪式,有44户各类企业(行业、区域)现场签订集体合同,在全市各类企业中率先落实新进大学毕业生最低年薪标准。人力资源专家对此表示,“利用集体合同来保障大学生收入水平,为形成大学毕业生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打下坚实基础,将有效激发大学毕业生群体的留汉热情”。

集体签约现场 白爱萍 摄

“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最重要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就是要提高大学毕业生薪酬水平,提升武汉城市竞争力。前不久,武汉在全国率先出台大学毕业生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提出“专科生4万元、本科生5万元、硕士生6万元、博士生8万元”的最低年薪指导价,以吸引更多的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

签约仪式上,卓尔控股人力资源部总监表示:“作为武汉本土发展起来的非公企业,卓尔相信青年大学生是决不可忽视的力量的源泉。为大学生提薪,绝不是企业成本的提升,而是知识、创新和未来的投资。目前,在卓尔控股集团就业的所有大学生,待遇均达到或超过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也认为,落实大学毕业生最低年薪标准,能让在汉就业创业的大学生有城市归属感和认同感,将为复兴大武汉城市梦想注入新的、源源不断的活力。

毕业于华东交通大学的江西人谭冲,目前就职于武汉航发集团,他发言称:“今年以来,不断升级大学生留汉政策,凭毕业证落户、购房租房打八折、出台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等,让我选择留在了武汉,并对未来充满信心。我在这里呼吁更多大学生有梦想、留武汉,筑梦武汉,不负韶华。”

长江日报记者了解到,武汉市人社部门和工会组织、企业代表组织还将继续因势利导,进一步加强宣传,加大力度,推动更多的企业、行业和区域通过签订集体合同来落实大学毕业生最低年薪标准。通过强化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把非公企业、小微企业作为主攻方向,还将推进餐饮、建筑、服装行业性集体协商以及开发区、产业园(区)等区域性集体协商作为重点领域。

在协商内容方面,把职工普遍关心的工资增长、劳动定额等问题作为核心内容进行协商,针对不同类别、不同岗位职工,特别是大学毕业生、一线职工、劳务派遣工等的不同诉求,分别明确各自权益标准。

此外,武汉市还将进一步扩大集体合同的覆盖面。推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启动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工资集体协商,此外,还将在行业性集体协商的数量有突破,如除餐饮行业外,在旅游等行业集体协商上作出探索,把落实大学生最低年薪推进到更多的行业。

今年,“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捷报频传,目前留汉创业就业的大学生已达20.5万人,为5年留下百万大学生打下了良好基础。(记者章鸽 胡雪璇 通讯员彭燕娥 胡文辉)

【编辑:朱佳琪】


(作者:章鸽 胡雪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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