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在药店买这些感冒药别忘了带身份证

长江日报融媒体11月29日讯(记者姚传龙)11月26日,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路东立国际旁的一家药店内,陈鑫(化名)因为患上风寒感冒需要购买新康泰克感冒药。但是当他掏钱准备拿药时,却被告知需要出示身份证,登记姓名与身份证号码。

“买药是为了治病,为什么需要登记这些?”陈鑫提出质疑,并在城市留言板上留言。

对此,江岸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及卫生部三部门颁布《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药品零售企业不得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设置专柜由专人管理、专册登记,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经调查,新康泰克属于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涉事药店证照齐全,销售药品过程符合以上的规定。”工作人员回复陈鑫。据了解,之所以出台此类规定是因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被违法犯罪分子骗购用于制毒,影响社会安定、危害公众身体健康。

江城气温不断降低,人们患上风寒感冒的可能也在增大。各大药房里的感冒药成为市民们咨询购买的热点药品。11月29日上午,长江日报记者来到武昌区紫沙路上的两家药房调查,对于提出购买新康泰克,工作人员均表示要求登记姓名与身份证号码,但是未提出查验身份证。随后记者来到汉阳区朝阳路上的好药师大药房与长江大药房,则被要求出示身份证。对没有带身份证的市民建议其选择其他品牌的感冒药。

目前,记者将调查情况向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反映,工作人员表示将进行调查。

有诉求,两种入口反映。网上留言:武汉城市留言板(点击网址:http://wsqzgzb.cjn.cn,或通过长江日报APP、官方微信菜单栏,即可进入留言系统);拨打电话12345(市长专线)。

【编辑:朱佳琪】


(作者:姚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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