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清廉医院,湖北省多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9月9日讯(记者刘晨玮 通讯员孙苗)9日,记者从省卫生健康委了解到,省纪委机关、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和省药监局已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紧紧围绕清廉湖北、健康湖北建设目标,深入开展清廉医院建设工作,努力打造“政治生态好、廉洁状况好、医德医风好、群众评价好、发展势头好”的清廉医院,为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意见》提出,到2025年底,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运行更加顺畅,各医院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更加自觉,公权力运行阳光高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基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清廉医院建设各项长效机制成熟定型,药品耗材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环节不正之风得到有效治理,医疗服务行为规范有序,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群众就医满意度大幅跃升;医院领导班子崇廉拒腐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稳固筑牢,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纪法意识、担当意识明显增强,广大医务工作者职业操守、职业精神进一步树牢,清廉文化深入人心,医德医风明显改善。

《意见》要求,加强医院党的建设,加强医院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集体领导制度,各级公立医院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同时,加强民营医院党的建设,健全民营医院党组织,推动民营医院认真落实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更加规范有序运行和发展。

《意见》强调,规范医院运行机制,医院要严格落实医疗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行为规范性的监督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成本与价格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严格风险管控,紧盯药械购销、药品配送、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建立“四排一控”风险排查机制。完善医院权利监督机制,加强对医院“关键少数”的监督,织密医院日常监督制度笼子,充分发挥公立医院纪委监督专责,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医院领导干部任职交流回避和关键岗位轮岗制度,避免出现在本单位本系统长期担任“一把手”或重要敏感职位的问题。加强医疗行业作风治理,突出行风整治重点,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健全行风治理机制,开展“清廉科室”“清廉团队”建设,对全省各级各类医院存在的不合理医疗检查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降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意见》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院公益性地位,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医防融合、平战结合、中西医并重,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健全医务人员激励机制,全面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改革药品耗材采购制度,构建清正廉洁新型医商关系。

《意见》强调,健全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智能信息化水平,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智能信息化手段的监管优势,进一步加快推进医疗服务行为智能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快推进医保管理服务与智能监控信息系统建设,确保医保基金合理规范使用。建立行业综合监管机制,各级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快推进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管体系建设。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工作,各级监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大对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充分发挥案件警示效果。

【编辑:余丽娜】

(作者:刘晨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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