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9日晚,16岁女生姚易(化名)在北京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失联。次日清晨,姚易的尸体在该校教学楼601教室被发现;同日,姚易的同学——17岁的王哲投案自首,承认杀害姚易之后拿走手机并关机,王哲坚称和姚易是自愿发生性关系,不承认自己强奸姚易。2017年6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院一审认定王哲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后,王哲一方不服,提起上诉。12月27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编辑:付豪】
2016年5月19日晚,16岁女生姚易(化名)在北京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失联。次日清晨,姚易的尸体在该校教学楼601教室被发现;同日,姚易的同学——17岁的王哲投案自首,承认杀害姚易之后拿走手机并关机,王哲坚称和姚易是自愿发生性关系,不承认自己强奸姚易。2017年6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院一审认定王哲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后,王哲一方不服,提起上诉。12月27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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