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会员卡可当信用卡用?42人被骗了6万多元

长江日报融媒体1月6日讯 电子商城会员卡竟可贷款、变现、24个月无息还款期,42人轻信交会费后才发现被骗。日前,法院对武汉某网络技术公司总经理石文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经查,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石文所在公司代理了上游公司“C商城会员卡”的销售,用户办理会员卡需交纳会员费和服务费。随后,石文聘用多名业务总监、业务经理、业务员(均另案处理)等,从上游公司获取售卡话术等业务信息,通过打电话或微信聊天的方式向不特定大众推销“C商城会员卡”,谎称该卡可以贷款、变现、商城购物等,并宣称“七个工作日百分百下卡,24个月超长还款时间,全程无利息,后期还可进行一个5万元至50万元的现金贷款”等。

先后有42人被诱人条件吸引,向该网络公司交纳了办卡会员费及服务费共计6.2万元。然而,购卡者们收到所谓的“C商城会员卡”后发现,该卡根本不具有其宣称的透支、贷款、变现等功能。致电网络公司客服,对方却极尽推诿、拒不退款。

2018年1月9日,警方接警后,将石文等人抓获。石文交代,在案发前他就知道“C商城会员卡”所宣称的透支等功能是骗人的。而且,客户用该卡在C商城购物时,商品价格是市场价的两倍,商品还需要抢购,购买商品必须一半用银行卡支付,一半用会员卡支付,且每人每次只能购买一件商品。尽管如此,石文还是继续让公司的业务员推销此卡,售卡成功后,业务员将购卡者拉黑,将其转至客服,客服则利用固定话术推卸责任。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石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其犯罪情节及自愿认罪认罚的悔罪态度,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记者舒翔宇 通讯员周晶晶 李航)

【编辑:朱艳琳】

(作者:舒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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