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病人退费”骗取6万余元,医院内鬼获刑3年

长江日报融媒体1月9日讯 眼科“病人”退费太多次,引起了医院窗口工作人员的注意,财务处调取医院监控及退费记录发现,这位“病人”居然就是本医院眼科技师郑某。近日,由江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郑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已一审终结,法院判决郑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前不久,武汉市江汉区某医院财务处接到窗口工作人员反映,最近有一个眼科的病人多次以现金的形式进行退费。财务工作人员马上调取近期退费记录和退费窗口监控进行比对,发现是同一人所为。随后,工作人员通过筛选医院全部检查退费中该退费金额范畴记录以及监控录像等现有资料,发现这位“病人”退费已达78次,涉及金额达35328元。医院方随即报警。

经调查核实,郑某是湖北武汉人,31岁,本科文化程度,归案当天,警方还从其抽屉中查获尚未来得及用于“退费”的单据,累计金额4398元。

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15日期间,郑某利用工作之便,故意留下病员的“申请单和门诊收费票据”,仿照科室医生的笔迹,在上述单据上签署“退费”和医生姓名,然后以病员身份,谎称未接受检查等服务,到窗口申请退费。

据统计,郑某退费用累计100多次,骗取金额共计60026元,所骗钱财均被他挥霍一空。

“虽然郑某的每一笔诈骗行为均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不足以构成诈骗罪,但其基于同一故意,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采取相似的诈骗手段,实施连续相同的诈骗行为,且其诈骗金额在整体上达到了数额巨大,应该予以起诉”承办检察官说道。(记者谭在龙 通讯员 朱凛睿 郭忠 彭奔)

【编辑:刘思】

(作者:谭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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