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政府首先是全民政府

长江日报评论员李尔静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很多城市确立的政府自身建设目标。服务型政府,为谁服务?怎样服务?值得辨析一番。

近来,一些地方出台的“倾斜”政策在社会上引起争议。比如有的地方给相关群体直接发放奖励金。前段时间,西安、沈阳等地还爆出了“高层次人才”在医院优先就诊的政策。“人才是第一资源”,能够认识到人才的重要性,当然是好事。但是,用公共资源倾斜部分人群,这样明显有失社会公平的举措,政府还是“不为”的好。

我们常说市民是城市的主人。城市是全民共建的,资源当然也应该全民共享。服务型政府,首先应该是全民政府,是公共资源分配中公平、公正、公益原则的守护者和实施者。政府有义务对某些群体进行资源上的倾斜,比如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因为他们属于弱势群体,在行为能力上需要帮助,这符合社会公益原则。但是,如果把特殊的优待和帮扶,分配给完全有能力自食其力的成年人,资源配置就不够公平。

我们看到很多引起舆论关注的特殊政策,背后总有一些“功利化”的原因。比如,城市需要一方面的技术人才,政府就忍不住给这批人优待政策等等。政府是不生产资源和财富的,政府的财富,都是人民创造的。在资源配置中,政府首先要恪守公平原则。

某些人群对城市发展和未来可能确实很重要、作用更显著,但这不意味着应该向他们过度倾斜公共资源。服务型政府并不是要去特别服务某类人群,而是服务全民。一个公平、公正、公益的环境和风气,恰恰是良好城市环境的一部分。发展主体也是要在城市中生活的,也有作为普通市民的时候,公平公正的环境,充分尊重全民需求的风气,恰好能满足绝大多数人的诉求。

比如购房补贴、医疗资源、教育资源等问题,其实,都是资源配置的问题。如何配置资源,政府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比如,教育资源不够,政府该做的是多建学校和幼儿园,而不是去安排谁可以优先入学。再比如,想要吸引人才,就应该多创造机会,让人才有发

【编辑:祝洁】

(作者:李尔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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