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池淋雨爆炸,东西湖“11.30”火灾被认定为安全生产事故


监控视频截图。

长江日报融媒体12月2日讯(记者姚传龙)2017年11月30日20点40分,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三店吴北路225号孚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号楼5楼存放的锂电池发生燃烧,并引燃隔壁仓库存放的运动鞋、纸箱等货品起火。事故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与恶劣的社会影响。12月1日,该事故被警方认定为安全事故,12月2日,事故责任人被东西湖警方依法刑拘。

11月30日事故发生后,119报警台接群众报警,武汉市消防支队、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分局迅速赶到现场开展灭火工作。截止22时30分,大火被扑灭,没有发生人员伤亡,经查仓库过火面积200余平米。火灾发生后,引起了网友的高度关注,网上流传多段相关视频,但警方发现,其中几段类似鞭炮爆燃的视频非事发火灾现场。

事发后,经公安消防及安监部门调查认定,爆炸起火部位为武汉孚特科技有限公司违规临时设置在3号楼五楼临窗处的锂电池存储点,事故原因为雨水渗入电池内部与金属锂发生化学反应,引发爆炸起火并导致相邻仓库物品被烧,系安全生产事故。

12月1日,武汉市东西湖区警方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对武汉孚特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许某予以刑事拘留。

据了解,孚特电子公司主要从事锂亚、锂锰等一次锂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大量出口欧美、东南亚、中东等地。2016年8月28日凌晨1点16分,该公司厂房也曾发生过大火。

【编辑李露】

(作者:姚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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