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客运站买到旧版发票公司不报销,省客集团与税务部门正协调处理

长江日报融媒体1月15日讯(记者汪洋)“1月2日和同事前往丹江口出差,从青年路客运站上车,两张车票共计280元,回来后公司却表示不能报销,因为是旧版发票。”近日,网民尹先生向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此事,希望能有解决办法。

尹先生向记者展示了前往丹江口的汽车票,以及从丹江口返程回武汉的汽车票。两者外观上大体相同,车票均盖有两个圆形章,不过内容有所不同。尹先生说,返程开具的是新版发票,公司同意报销,但去程的发票因为是旧版发票,公司表示报销不了。  

据了解,关于旧版普通发票换新发票,市税务局曾于去年12月15日在官方微信发布信息《旧版普通发票将要停止发放,没有用完的空白票请及时办理缴销》,文中对纳税人缴销旧版发票的范围和时间提出了要求: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期间内需要完成旧版普通发票核销换版。纳税人需要携带未开具完的旧版空白发票到税务机关办理缴销手续,同时办理已开具发票的验旧手续。

文中还引用了《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和通用发票式样的公告》,其第三条表示:原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监制的普通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省客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正在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为了响应国家税务政策,我们正在积极统计库存,争取规定日期前完成旧版发票的缴销。新旧票过渡期间,系统识别需要调试,税务局给我们的答复是旧版发票可以用到2月28日。”

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收到网民留言后也与其联系了解具体情况,目前正在积极处理。

对于网民尹先生反映的问题,省客集团相关负责人与其进行了沟通,“如果他们公司实在不能报销,建议尹先生先把那两张票放着,等我们的新版发票到了之后立即给他换票”。

【编辑:刘思】

(作者: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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