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大讲堂 | 2019年个税怎么扣?专业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16日,市园林和林业局邀请江岸区税务局汪杰所长一行三人,在园林大讲堂为全局干部职工代表,解读2019年个税法项目扣除政策,及个人信息填报注意事项,并现场解答提问。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主讲人刘建中对个人所得税的六项专项扣除的条件、标准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学前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赡养老人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住房基金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会上,汪杰对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专业解答。

关于子女教育,父母离异,孩子归母亲,实际出钱抚养是父亲,谁来享受政策?

孩子的父亲和母亲双方协商后,按照现有政策扣除。

关于住房贷款利息,怎么确定首套房贷款?

是指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不论实际该住房是不是家庭的首套住房。

夫妻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如何扣除?

可选择其中一套,购买方每月扣1000元;也可夫妻双方分别各扣500元。

如果为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项目与兄弟姐妹应如何分摊扣除?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妻子能否一起分摊扣除我父母的赡养老人支出?

不能。纳税人只可扣除自己亲生父母、养父母或者继父母的赡养老人支出。

汪杰对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程序、方式、方法、征管衔接进行了详细讲解。他说,有专项附加扣除部分的人员,可到单位计财部门领取《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填报,或在手机上下载APP(如图)自行填报上传信息。

      (编辑:张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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