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这个小区拿出近10万元公共收益结余,向业主赠送200元购物卡

长江日报融媒体1月22日讯(记者姚传龙)2018年12月5日,江岸区武华苑小区公示栏上一则《通知》留住了人们匆匆的脚步。这份落款为“武华苑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的《通知》写明:2019年1月16日至3月31日,业主委员会将3年任期内小区公共收益的结余资金,以200元购物卡的形式向小区业主赠送,作为新春贺礼。

给居民的购物卡

武华苑小区居住着486户人家,来自业主委员会的特殊礼物总价值约10万元。与之形成对比的是,武华苑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算高,停车费月租金低至60元,有电梯的居民楼物业服务费为每平方米每月0.92元,没有电梯的居民楼物业服务费仅为每平方米每月0.58元。

1月21日,业主刘先生来到物业办公室,拿到了自家的购物卡。截至22日,有328户居民领取了购物卡。从2005年入住至今,业主委员会发放购物卡是第一次。

据了解,武华苑公共收益涵盖居民楼电梯间内设置广告位收入,停车收费提成以及武华苑内临时摊位出租费等。

在武华苑业主委员会办公室内,存放着2016年至2018年每一年的账目公示表,表格已张贴在武华苑的公示栏上,清楚写明公共收益及其提成的使用情况,公示表旁的文件盒装有每一笔收支的具体票据。

长江日报记者看到,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的收支明细账中,收入项目由2017年余额、车费提成、广告费、摊位费总计4项构成,合计114480.1元,支出由车位划线、办公用品、非机动车车棚一审、二审律师费等10项构成,合计14426元。

据悉,3年时间内,除去必要开支,可供发放的公共收益结余资金约10万元。

“武华苑不大,收费项目有限,但是只要有公共收益,就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小区的每一次经营活动,业主委员会都会和经营方、物业公司商谈合同,明确公共收益分成。武华苑业主委员会坦言,业主和物业的矛盾很大成程度上是信息不对称,化解矛盾的办法就是全部公开透明。

考虑到2019年3月,第三届业主委员会任期将满,春节前夕,业主委员会决定将结余金额以购买购物卡的形式赠送给业主,这才有了那份引人关注的《通知》。

业主刘先生(右一)领取购物卡 记者姚传龙 摄

揭秘

业委会回应给居民“发福利”:只是按照法律法规执行    

在武汉,不足1元的物业费和月停车费60元不算高,在收费标准不高的武华苑,却拿出近10万元向业主赠送购物卡。

长江日报记者注意到,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部分小区业主对小区的物业公司与业委会表达不信任,在个别小区,三方之间的关系甚至剑拔弩张。如此鲜明的对比,背后有哪些秘密?1月21日,长江日报记者来到武华苑深入探访,业委会回应:只是按照法律法规执行。

公共收益每年公示,“发福利”是按法律法规执行

武华苑小区第三届业委会于2016年2月21日正式由小区全体业主选举产生。业委会吴主任介绍,业委会能够赠送购物卡的原因并没有独特之处,是按照《湖北省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

“在第三届业委会成立之初,业委会就决定加强物业监管,强化费用监控,全力为业主争取利益。”吴主任说,3年来,武华苑无论何种经营行为,业委会都会与物业公司、经营方商定,制定公共收益提成,这就为公共收益的获取引来源头活水。

《湖北省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要求:根据业主大会决定或者授权,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方式和所得收益的管理、分配、使用,并公布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每年3月31日,武华苑公示栏上就会出现来自业委会的公示,业委会办公室内则有相关收据备查。

吴主任表示,3年来的公共收益结余资金,绝大部分已以购物卡的形式发放给业主。

“一碗水端平”减少矛盾

此次赠送购物卡要求业主需要缴清物业费,吴主任解释,按照规定,业委会有义务协助物业公司催缴物业费,业委会也对物业服务进行监督。从卫生、安保、绿化、安全管理、综合服务五个维度对物业服务进行监督,定期组织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打分,反映业主需求,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细化服务质量,力争营造良好的居住氛围。

“只有一碗水端平,小区的矛盾才会切实减少。”吴主任说,业委会的工作还得到后湖街及美庐社区的帮助。

2018年12月5日,美庐社区为武华苑送来喜报,2017年度,武华第三届业委会被评为武汉市“2017年度三星级业委会”荣誉称号。

【编辑:付豪】

(作者:姚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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