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市法院工作站揭牌

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可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5日,长江日报记者获悉,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站正式挂牌。

工作站主要有4大功能:为前来咨询的人民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诉讼指导;提供应急、简易法律服务;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宣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法律援助制度;为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协助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

市法院立案一庭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方便案件当事人和来打官司的群众,工作站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申请法律援助的,将按照《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和《武汉市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截至目前,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已全部进驻武汉市17个人民法院和17个看守所设站办公,建立机制健全、标准统一、保障完善、管理规范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进一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贾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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