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条停车秩序示范路已拖违停车86辆,清理私设停车位75处

长江日报融媒体1月24日为展现武汉市道路交通文明形象,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武汉市明确18条停车示范路,自2019年起开展停车秩序治理。武汉交警加强机动车违停的治理,截至23日,18条示范路上,共处罚机动车违停车辆1万余起,拖车86辆,清理私设、私占停车泊位75处。

资料图:业主将车违停在小区外的学校路段上。记者杨荣峰 摄

2019年1月23日上午9点,江汉区交通大队民警李绪军执勤时发现,在华南国际广场旁的人行道上设置了4座停车地锁,过往的行人、电动自行车不仅只能从机动车道上绕行,而且非常容易将行人绊倒。

经过核实,这4座停车地锁是临街的一家快捷酒店私自设置,专门提供给住客临时停放车辆。民警立即对私设的停车地锁予以清除,还道于民。随后,民警对快捷酒店的相关负责人依法处罚,并向其宣传了示范路停车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自示范路停车秩序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江汉区交通大队已拆除私设停车地锁8座,闸机1座,目前,又发现汉口火车站附近某单位私设的2座闸机,已要求相关单位自行拆除。

据市公安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武汉交警针对18条停车秩序示范路,加大违停机动车的处罚力度,2月1日起,示范路违法停车将一律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或禁止标线(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强化震慑效果。同时,进一步加强私划、私占泊位,私设闸机清理整治。

目前,武汉交警已在全市18条停车秩序管理示范路,开展标志标线、护栏设置、抓拍设备、路内泊位、周边停车场分布以及私设闸机、私占泊位等方面的专项排查。

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细化分类,并拟定示范路交通标志设置标准,现已在解放大道上施划、完善各类禁停标线1.2万平方米,增设禁停标牌26块,清除不规范标线1179平方米,确保示范路交通标志标线规范、醒目、有效。

法律链接:

单位擅自设置、撤除道路停车泊位的,违法代码80231,罚款5000-10000元;个人擅自设置、撤除道路停车泊位的,违法代码80232,罚款1000元;单位设置障碍影响机动车在道路停车泊位内停放的,违法代码80241,罚款5000-10000元;个人设置障碍影响机动车在道路停车泊位内停放的,违法代码80242,罚款1000元。(记者魏娜 通讯员张鹏 董冠男)

【编辑:刘思】

(作者: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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