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青岛民警别立福牺牲的犯罪嫌疑人玉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47岁的青岛民警别立福因勇斗歹徒牺牲一事有最新进展。1月18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发生故意杀人案,民警别立福与持刀歹徒搏斗,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牺牲。1月23日,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从快批准逮捕“1.18”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玉某。

据青岛市公安局此前通报,1月18日,青岛市黄岛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案发后,公安机关立即组织警力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搜捕,于19日凌晨0时50分许在王台镇附近一沟壑丛林中将犯罪嫌疑人玉某(男,22岁)抓获。后查明,玉某因对用工待遇问题不满,将本企业职工杀害。

在搜捕过程中,黄岛分局刑侦大队一中队民警别立福,突遭从土包后窜出的犯罪嫌疑人袭击,在被刀刺伤的情况下,继续同嫌犯激烈搏斗,最终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

针对此事,1月23日,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通报称,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玉某(男,22岁)于2019年1月10日经张某(曾与玉某在另一公司打工相识)介绍到青岛市黄岛区(西海岸新区)王台镇某塑料厂临时帮工。

1月15日14时许,玉某在厂内因工资和考勤等问题与张某发生争执后,用钢管将张某打伤致死。1月18日12时许,玉某又因对宿舍取暖设备不满,与该厂员工刘某安发生口角,用砖头和刀将刘某安杀害后逃匿。在公安机关组织抓捕行动中,玉某持刀拒捕行凶,致民警别立福牺牲,1名民警、1名辅警负伤。

案发后,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在青岛市院指导下,立即启动重大恶性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成立办案专班,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案件提捕后,迅速开展讯问犯罪嫌疑人、审查证据等工作。

1月23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玉某依法从快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北青报记者 张雅)

【编辑:刘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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