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组织机构大调整

政知见(微信ID:bqzhengzhiju)1月24日注意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于当日公布了最新的组织机构。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其中,内设职能部门共31个,此前的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共内设27个职能部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至第十一监督检查室、第十二审查调查室至第十六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国际合作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 

与2014年公布的组织机构图相比,变化很大。 

2014年,中央纪委共设置了十二个纪检监察室,最新公布的架构显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共有16个室,其中第一到第十一为“监督检查室”,第十二至十六为“审查调查室”。除名称变化外,数量也增加了4个。 

国家监察法提到,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此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还设有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社、中国纪检监察报社、中国方正出版社、网络中心、网络技术中心、机关综合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北戴河校区等直属单位。设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此前十二个纪检监察室分别联系不同部门或省份。

一室主要联系中直、政法和宣传口的单位等;

二室、三室主要联系国务院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等;

四室主要联系金融口的单位等;

五室主要联系国资委和央企等;

六室联系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

七室联系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

八室联系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及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

九室联系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十室联系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十一室联系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

十二室联系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 

最新的第一监督检查室至第十一监督检查室、第十二审查调查室至第十六审查调查室的职责,尚待公布。

【编辑: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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