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负气高速公路上逆行33公里 一审获刑四年

四川省首例因高速公路逆行入刑案,在石棉县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余某因在G5京昆高速雅西段驾驶机动车逆行,一审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案情回顾

逆行27公里 途经5座隧道

2018年10月25日中午12时7分,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六分局三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辆川T号牌的银色标致牌小型轿车在雅西高速石棉往汉源方向的车道上自汉源往石棉方向逆行,非常危险。接报后,三大队立即安排三组警力进行布控拦截:一组作为巡逻组向汉源方向巡逻查找逆行车辆,一组作为拦截组在石棉收费站值守拦截,一组作为机动组时应对突发情况,并加强与监控中心联系,实时锁定逆行车辆位置。

两次拒绝警方指令

12时19分许,巡逻组巡查至石棉隧道附近时发现逆行车辆,民警利用车载警报器和喊话器示意其靠边停车,但该车辆没有减速靠边停车而继续向前行驶,巡逻民警记下号牌后通知拦截组和机动组。同时,民警迅速查询并拨打该车注册登记的车主联系方式,恰好车主正是该车驾驶员。民警责令该车驾驶员立即安全停靠应急车道,等待巡逻民警赶来。然而,该驾驶员并没有听从民警的指令,继续驾车向前逆行。

12时24分许,机动组接到监控中心通报:逆行车辆没有在石棉收费站下站。机动组立即出发向石棉方向巡查并在安全位置设置隔离区域进行布控拦截,最终于12时27分许在鸡公山隧道口附近2063㎞+700m处成功将逆行车辆安全截停。民警随即将该车驾驶人余某控制带至大队执法功能区对其进行毒检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检测排除余某毒驾、酒驾嫌疑。

立案侦查 依法刑拘

从汉源南收费站逆行至鸡公山隧道口附近,余某驾车在小客车道逆行了近27公里,通过了5座隧道,在30分钟逆行过程中多次险些与正常行驶车辆迎面相撞,其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六分局随即对该案立案调查,余某因涉嫌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余某逾越法律红线、以身试法,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审判,请大家引以为戒,切勿抱有任何侥幸心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平安文明出行。

【编辑:朱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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