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树集团称从小喝到大广告不违法:广告协会批准,工商也认可


2月16日,海南椰树集团对广告涉嫌违规问题作出回应。椰树集团在回应中称, “我从小喝到大”广告词不违反广告法,得到中国广告协会批准,工商部门也认可。

以下为回应全文:

【我从小喝到大”广告词不违反广告法, 得到中国广告协会批准,工商部门也认可】

这句广告词不是指喝椰汁丰胸,而是宣传消费者对椰树牌椰汁信得过,以预防我们产品被省内外80多种伪劣椰汁冲击,有利于消费者辨别真伪。因为椰汁是“椰树”30年前在世界上最先发明的,获得了中国发明专利,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授予“中国专利发明创造金奖”,百年前,茅台在美国获得国际巴拿马金奖;百年后的2016年,椰树牌椰汁在美国荣获国际巴拿马特等金奖。产品远销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世界品牌,值得国人骄傲和珍惜。

椰树集团拉买处

2019年2月16日

早前报道——

椰树椰汁广告文案自称“丰胸神器”,工商局介入调查

【编辑:符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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