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令的岁时|无限杂思

文/刘洪波(湖北仙桃人。长江日报评论员,高级记者。)

今天,我们经常地通过时间和节日来度过社会和个体的时间生活,时间意味着一种以小时和分为基础的计量方式,节日意味着共同的社会文化节奏。而传统中国则更加习惯于使用“岁时”,它代表着过去人们与时间打交道,包括计量时间、体验时间、使用时间的方式。

岁即年,是一个历法概念。节是有特殊意义的时间,它对岁进行了划分,如同竹节划分了整根竹子。可想而知,没有历法,就不可能有岁、年,没有岁和年,也不可能有节的概念。

在有历法之前,肯定要有计数的发展。一个又一个日子,这是产生年这个概念的自然材料;通过计数把一个又一个日子标记出来,则是产生年这个概念的观念准备。能够产生年的自然材料,还包括一个又一个日子里的直观现象,如日照长短、太阳高低、星象变化、月圆月缺、鸟类迁徙、草木枯荣、昆虫生灭等等。但最终,如果没有对天文观察,就不可能产生出准确的年,地球上任何事物的规律性变化,都是有误差的,只有天文观测中的规律性现象才没有误差。所以,任何“年”的概念,都形成于以地球为基点的天文观测。

有年才会有节,或者说,有年才谈得上节。没有年对时间、对日子进行序列整理,那么日子就没有可给予意义的工具,只有在年的框架之下,节才能存在,并获得一定的意义。而节首先显现出来的意义,使年这样一个长时间的体系得到划分,哪个日子白天最长,哪个日子白天最短,在中国,这就是夏至和冬至,两个昼夜等长的日子,则是春分、秋分。如此,便诞生了四时。

随着天文观测的更加精确、物候观察的更加完备、农业生活的更加发展,对年的人为区分就更加精细,二十四节气就建立起来。这些都与日不同,日可以说是最直观的时间显示,而年和节则是人类的重要发现。获得日的概念,基本不需要知识基础;获得月的概念,不需要太多知识准备;而岁和节的概念,则是一种体系化的知识。时节首先是农事的时间指引,但时节何以为时节,则需要得到观念的解释,在“率人以事神”的时期,祭祀神灵就成为节的主要活动。祭祀的后面是恐惧,祭祀是因惧而敬。

此外,历法作为一种法,不只是计时的“方法”,还是计时的“律法”,颁行是王权,奉行是王化,不奉正朔就是不承认王的统治。“月令”既是对自然的四时观察总结,也是生活农作指南,还是一份行为的指令。时令既是时间发出的指令,也具有政令的性质。违背时令,不只毫无疑义地有着道德上的亏欠,还可能受到现实的讨伐和追责。历法月令,就是天人合一的时间法令。

岁时的本来意思,就是时间知识的体系化,既用来使时间得以记录、标记和划分,也用来指示祭祀活动和农事活动的开展。但岁时的有效性,使天地人之间呈现了“谐和”关系,于是人们又把成套的文化观念附会在岁时上。阴阳五行观念、天人感应学说,既使时间成为文化整理工具,又成为文化教化工具。观念附着于岁时,才真是“日用而不觉”地影响到人。

但今天,我们想到岁时,并不是感受到它附会着的观念体系,而是传统中国的生活史。岁时成为生活化的时间现场,一般认为是在魏晋以后。

【编辑:贺方程】

(作者:刘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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