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所长为棚户区住户“法律问诊” ,摆平房屋继承风波

“马上要过年了,棚户区面临征收拆迁的5000多户还有70多户没有安置,年前要挨家挨户上门拜访。”1月30日,硚口区古田街司法所所长、武汉首届“最美法律服务人”周菲棣因当天下午要为征收拆迁项目“法律问诊”,只好赶在午饭间隙接受了长江日报记者的采访。

全区30多个重点工程项目中,有1/3都在古田街。周菲棣所在的司法所充当着重要的法律专家角色。为保障该片房屋征收项目中居民的利益,周菲棣组织司法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法律团队成立了法律事务团队,为拆迁户免费“法律问诊”。

年近七旬的张婆婆,30多年前再婚后和老伴参加单位的房改,买下了现在居住的这套60平方米的房子。拆迁开始后尚未签订正式的安置合同,张婆婆的老伴突然病发身亡。这时,张婆婆老伴的三个儿子找上门,想要把张婆婆扫地出门。

“老伴去世前留有遗嘱,房子归我继承,三个继子却拦着不让我继承。”张婆婆哭着说,他们天天来闹事,闹了一年多了,自己这把老骨头都快散架了。

周菲棣得知情况后,多次上门和张婆婆的三个继子“法律问诊”。她拿出《继承法》文本,一字一句念给他们听。“房子是张婆婆和你们父亲的婚后财产,当然有权利继承。”对于房产的分配份额,她分析道,房子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张婆婆和老伴一人一半,老伴去世后,张婆婆除了拥有自己的一半份额,还可以和三个孩子一起继承另外一半。

“法律关系很清晰,关键就看他们情感上能不能接受。”这一个月里,周菲棣先后上门了10余次,跟张婆婆的三个继子反复沟通,耐心劝说,终于在过年前让他们握手言和,签下了和解协议,并签署了安居方案。

据悉,尚未安居的70多家拆迁户里,有的房子因历史原因根本找不到主人。如何保障这部分拆迁户的权益?周菲棣支招,有争议情况的拆迁补偿款交由公证机构办理提存公证,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的,办理证据保全公证及提存公证。

居民安居无小事。在周菲棣看来,房屋征收拆迁不仅关系到政府重大项目工程的进展,更关系到居民的喜怒哀乐和人生历程,“有的人一辈子奔波就是为了一套房,哪能草率决定。”

和周菲棣交谈的过程中,她的手机一直响个不停。周末,她和同事从早忙到晚,连续加班两天,成功处理了一个工程项目部农民工讨薪的纠纷,帮助40多个农民工讨回了上百万元的工钱,让忙了一年的他们开心回家过年。

周菲棣笑着说:“我的工作就是帮助居民解决纠纷,这是我的职责,也是我的光荣。”

(作者:耿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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