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5日讯 阴雨天来临,我市电动自行车带篷上路明显增多,15日起,武汉交警针对该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逢带篷电动自行车必拦,第一时间为其拆篷,并依法处罚。截至下午5时,全市共查处电动自行车擅自加装顶篷交通违法236起。
交警查处电动自行车带篷。通讯员张鹏摄
15日上午8时,江汉交警在发展大道新华路口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因为风大,一辆带篷的电动车“晃晃悠悠”开到民警面前。“风大雨大路又滑,加装这种顶篷不安全。”整治民警程澄说。整治民警向群众宣讲了电动自行车安装顶篷的危害性,群众表示“以后再也不会装了”。随后,民警现场帮其拆除顶篷,并依法对其处以50元罚款。
交警查处电动自行车带篷。通讯员张鹏摄
15日上午10时,光谷交警在高新大道光谷大道路口开展电动车加装遮雨篷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时,一名中年女子骑着一辆私自加装了遮雨篷的电动车路过执勤点,被路口执勤民警当场拦下。民警送上《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对其耐心讲解交通法律法规,说明安装遮阳雨篷的危害性后,帮其将遮雨篷拆除,并依法对其处以50元罚款。
交警查处电动自行车带篷。通讯员张鹏摄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擅自加装动力装置以及遮阳伞、顶篷、座椅等,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将依据武汉实施《道交法》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50元罚款。
武汉交警提醒:电动车加装遮阳伞、顶篷改变了电动车原有结构,破坏了车辆的稳定性,增加了车辆行驶阻力,特别是天雨路滑、车速过快或急转弯时,车辆容易失去重心造成侧翻,建议广大电动车驾驶员不要加装遮阳伞、顶篷,下雨天最好穿雨衣或乘坐公共交通出行。(长江日报记者魏娜 通讯员张鹏 李玮 段菲 廖慧 杜泽文 詹晓静)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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