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到期后贵重物品“不翼而飞”,“嫌疑对象”原来是房管人员

长江日报融媒体2月24日讯 租房到期,还未清理房内物品,回房后却发现贵重物品已“不翼而飞”。2月23日,在光谷上班的周先生发现租房内物品“失窃”立即报警。东新分局视频民警调查后发现原是楼栋房管人员见房屋租期已到,将房内物品清理收纳进仓库。一起“乌龙失窃案”真相大白。

2019年2月23日晚上8时许,在光谷一大型企业上班的周先生回到自己租住的房间内,发现原本存放的电脑、音响及3000余元的现金均不见踪影。

周先生称,自己主要从事IT文案策划及方案创意工作。电脑里存放着忙活了好几个月的公司文案策划及方案创意。

发现私人物品不见了,他立即联系了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回复称,他们并没有安排人帮周先生清理个人物品。

双方争执中,正在社区走访的关东派出所社区民警闻讯赶来,稳定双方情绪后,民警了解了事情经过。通过现场走访勘查,民警发现这个租住地采用公寓式租赁模式,在此居住的外地打工创业的年青白领较多。房间里没有强行撬门入室的痕迹。为了还原事情真相,社区民警邀请视频侦查大队民警纪佳星前来助阵。

视频民警根据房间定位,通过一番查找,终于找到事情端倪:事发当日下午6时10分,的确有一名“嫌疑对象”进出过周某房间。对于此“嫌疑对象”,经物业工作人员仔细辨认,证实此人是该楼栋房管人员。

民警找来房管人员了解情况得知,这是一起“乌龙”事件:原来物业公司与房管部门不属同一家公司。22日周某住房租约到期,他与房管部门签订放弃续租的约定,准备重新寻找新的居住地。23日上午,他外出寻找房源,临走时与物业公司打招呼,告知屋内还有贵重物品,约定当晚清理房间,但物业工作人员没有及时与房管部门进行沟通,致使房管部门在下午例行查房时认为房屋无人租住,但房内物品仍未清理,于是将贵重物品收拾归拢放于仓库进行保存。

当周某走进房管仓库找到自己的电脑及3000余元现金时,喜出望外。在民警的见证下,确认物品无误后周某与物业公司握手言和。虽是一起“乌龙”事件,但他对光谷民警认真负责的态度、暖心服务的工作状态表示由衷钦佩,连连称赞。 (记者戴旻阳 通讯员李雨生 闻期骏)

【编辑:叶子】

(作者:戴旻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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