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内首个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出台,医护人员应“随叫随到”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0月20日讯(记者唐煜 通讯员代再霞)养老机构应安排医师和护士24 小时值班“随叫随到”,为老年人随时提供出诊服务;医疗护理服务合格率应为100%。9月30日,武汉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制定的武汉市地方标准《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规范》批准实施。从此,我市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在健全市场准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了统一标准。

据悉,此标准由武汉市社会福利院、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等单位联合起草,为省内首个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规范,对促进我市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加强自律,推动我市乃至全省养老改革不断深入和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发展,具有很强指导性。

《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规范》指出,养老机构可自建医务室、护理站、护理院(中心)、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等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不具备自建医疗机构条件,宜选择近距离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应按照服务接待、综合评估、制定计划、签订协议、建立档案、提供服务等流程,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膳食、清洁卫生、洗涤等服务;为慢性病及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提供长期治疗服务;为老年人开展年度体检;协助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服药;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康复指导等。服务过程中,应根据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和服务需求,适时调整或变更服务计划。

此标准不仅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服务人员、设施设备、环境与卫生安全等服务进行了规定,还对生活照料服务、疾病诊疗服务、药事服务、陪同服务、康复服务、医疗护理服务、心理或精神支持服务等内容逐一进行了规定。

对医疗服务质量,此标准规定,应符合开具的医嘱、处方合格率≥95%;病历记录合格率为 100%;健康档案合格率为100%;医疗护理服务合格率为 100%;不良事件报告率为 100%;院内感染发生率≤15%;服务满意度≥90%。

武汉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探索医疗与养老衔接,规范医养结合服务已成为解决当前养老难问题的必然趋势。该标准在吸收我市优秀养老机构的实践经验基础上,突出医养结合特点,明确了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要求、内容、流程及服务评价与改进,填补了湖北省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标准的空白,在全国养老服务行业具有引领作用。

【编辑:肖翩】

(作者:唐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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