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电子保单已生效,车辆年审、理赔都不用再提供纸质保单了

长江日报融媒体3月7日讯(记者 汪洋)近日,多位网民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http://liuyan.cjn.cn/index.html)咨询,购买车险时保险公司仅向手机发送了电子保单,并称根据相关规定自1月1日起不再开具纸质保单了,电子保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会影响车辆年审吗?

网民熊先生说:“我今天去交保险,保险公司说从今年1月1日起都是电子保单,不用贴交强险标志,车前挡风玻璃上只需要贴一个年检标志就可以了,请问是真的么?”

武汉市公安交管局回复网民留言时表示:依据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鄂公交管[2019年12月14日,湖北省公安厅、湖北银保监局筹备组《关于切实加强警保合作深入推进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鄂公通[2018]109号)明确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全省推行保险凭证电子化”。目前,湖北省已推行电子保单,电子保单已生效,保险公司不再给投保人提供纸质保险凭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推动公安交管工作“放管服”向纵深发展。

据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2019年1月11日制发的《关于确认机动车电子保单效力的通知》,确认电子保单可以办理年审。

民办非企业单位不能办理劳务派遣资格证

网民谢先生:我是一家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随着购买第三方服务越来越普遍,目前有很多单位向我们购买专业服务(包括岗位购买)。请问,民办非企业到底能不能办理劳务派遣资格证?

谢先生通过其它方式了解到,只有盈利性单位才能办理劳务派遣资格证,而“民办非”在民政部门登记,其性质属于社会组织,“我们与公司的区别在于,公司的利润可以被股东分配,但对于社会组织来说,利润只能用于组织的继续扩大或发展,而不能用于股东分配。”谢先生说,为了员工的权益能得到更好保障,希望相关部门准予办理劳务派遣资格证。

长江日报记者咨询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个单位要开展劳务派遣工作,必须申请行政许可。收到网民谢先生的留言后进行了调查,并查询了相关政策法规。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确实不能够办理劳务派遣的行政许可。“申请劳务派遣业务,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一些材料,其中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两项由工商部门颁发,并且只会向注册公司的申请人核发。”该负责人表示,民办非是民政部门核准的社会组织,没有营业执照,因此不符合办理劳务派遣的法规要求。

【编辑:符樱】

(作者: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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