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家人过“三八节”时喝了酒,男子醉酒驾车被刑拘

长江日报融媒体3月11日讯 男子陪自己的妻子及女儿等家人过“三八节”时,高兴之余,独自饮下了好多白酒。酒后,他还冒险开车出行,结果被东西湖区交通大队民警查获。3月11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犯罪,该男子熊某被交管部门刑事拘留。

现年50岁的熊某,与家人居住在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3月8日“三八妇女节”那天晚上6点多,他开着私家车,带着47岁的妻子、26岁的女儿等家人,前往离家约500米远的一家酒店过节。

席间,熊某的妻子与女儿等人并未喝酒,但熊某自己很兴奋,自斟自饮喝了3两多白酒。当晚7时许,熊某开着私家车,将妻子与女儿等家人送回了家中。

当晚9时许,熊某余兴未尽,竟开着私家车外出,前往1公里外朋友家参加一个聚会。

当熊某驾车到达朋友家小区门前时,被东西湖区交通大队四中队交警赵顺、肖之峰等人拦下检查。

交警发现熊某有酒驾之嫌,对其进行了吹气检测,查明其吹出的气体中酒精含量高达248毫克/100毫升。交警当场将熊某控制,并将他送往武汉市汉阳醉驾中心接受强制醒酒。该中心工作人员对熊某进行了抽血检查。检查结果表明,熊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200毫升/100毫克。熊某已涉嫌危险驾驶犯罪。

据了解,鉴于熊某醉驾情节严重,交管部门将依法吊销其A2型驾驶证。熊某在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通讯员丁其刚  丁珮  记者陈奇雄)

【编辑:祝洁】

(作者:陈奇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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