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还强迫业主放弃赔偿?房管局这样支招

长江日报融媒体12月14日讯(见习记者殷花)明明是开发商违约延期交房,却要求业主必须签订补充协议放弃赔偿才能收房。近日,天宇盛世滨江的业主王先生向长江日报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王先生于2015年购买了一套天宇盛世滨江二期的商品房,合同约定2017年5月交房。期间, 因项目消防验收没通过,不具备交房条件,导致业主收房无果。该项目已经在11月底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王先生前往收房,被开发企业强制要求签订补充协议,放弃追讨赔偿才予交房。对此,王先生表示非常不满。

针对天宇盛世滨江项目延期交付和拖欠赔偿的问题,武汉市房管局称,已于2017年9月5日对开发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进行信用扣分,对社会公示。市住房保障和房管局已要求开发企业在满足交付条件后,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对于延期赔付问题,市房管局建议业主与开发企业依合同约定条款协商处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司法途径进一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陈智】


(作者: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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