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武汉开展一个月安全生产大检查

长江日报融媒体3月25日讯  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湖南常长速“3·22”客车起火事故以及江苏扬州“3·21”脚手架坠落事故再次给我市安全生产敲响警钟。25日,武汉市安委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改。

《通知》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及其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大员上阵,各区、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集中精力研究,树立“隐患就是事故”观念,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提升生产经营、社会管理、城市发展的本质安全水平。

《通知》强调,要不留死角,迅速行动,对全市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尤其是以下重点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涉爆粉尘、液氨制冷、有限空间、石油天然气等长输管道、校园、道路交通、轨道交通、水上交通、民爆物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文博场所、旅游景点、大型活动、危房、电力、燃气、给排水设施、水利设施、医院、养老机构等;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做好雷电、大风、暴雨、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各单位要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展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改,确保一方平安。

《通知》要求,要强化隐患查改曝光,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式管理,做到全覆盖、无盲区、零死角;要紧盯各类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查封等行政强制手段;要强化宣教培训,提升全民安全意识与全员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和有效应对初起险情的岗位应急处置能力;要强化应急准备与舆情引导,确保事件发生后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把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通知》对应急管理、经信、教育、公安、城建、城管、市场监管、消防、交管等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及大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要求其他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坚决防范、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记者章鸽 通讯员张伟 李言涛)

【编辑:彭向东】

(作者:章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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