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车身“残破花”,公司罚款1000元

长江日报融媒体3月31日讯(记者付莎 通讯员彭婧)出租车车身“残破花”,企业罚1000元;营运人员无服务监督卡,企业罚5000元。3月31日下午,武汉市中心城区出租车运营秩序整治企业动员大会在市交通运输局召开,长江日报记者在会上获悉此消息。

会上,武汉市客管处负责人称,成立以巡游出租车企业管理人员组成的市场检查组,每组由一名市客管处稽查人员任组长,企业抽调专职人员为检查组成员,每个检查组会同各区整治专班开展检查工作。

检查重点为车容车貌、服务标识以及安全设施,如车身是否存在“残破花”;车内座套是否完好、干净整洁,地垫是否脏污破损;仪表台、行李箱是否清洁、无摆放杂物;服务监督卡是否按规定设置和正常展示;车辆是否携带灭火器,灭火器是否有效等。

会议要求,各企业抽调的专职检查组成员,中途不得随意换人,每组每周安排4天检查任务,每天参加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5人,检查车台数不得少于50台。

此次专项整治不仅从严查处,更将按《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上限从重处罚。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条例》规定,未保持车身内外整洁的,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并对企业罚款1000元;将营运车辆交给未经从业资格注册或者无服务监督卡的人员营运的,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并对企业罚款5000元。

据悉,3月26日,武汉市统一开展出租车运营秩序整治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市客管处联合洪山、武昌、江汉、黄陂等15个区政府(含3个功能区),出动730余名执法人员,对“三站一场”、繁华商圈、主要景点等窗口地段出租车违法营运行为进行综合整治,共检查车辆650余台次,查处违规经营车辆81台。

【编辑:符樱】

(作者:付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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